官方发布!2019年杭州各区土地出让计划出炉

来源:中国杭州 2019-01-28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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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度杭州市经营性用地出让、收储和做地计划的通知
 
 

杭政办函〔2019〕1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19年度杭州市经营性用地出让、收储和做地计划》已经 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1月9日

2019年度杭州市经营性用地出让、收储

和做地计划

为更有力保障“城市国际化”“拥江发展”战略的实施,扎实助推城中村改造进程,促进全市经济发展,保障土地市场的平稳有序,特制订2019年度我市经营性用地出让、收储和做地计划(以下简称“三个计划”)。

一、指导思想

为改善城市环境,促进城市更新,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以推进城中村改造提升为主要途径,以做优土地为抓手,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全面推进“六大行动”,当好“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的排头兵,为加快建设独特韵味别样精彩世界名城、打造展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窗口提供有力的要素保障。

二、编制原则

(一)规划引领。根据我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要求,合理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二)按需供给。创新计划管理方式,以供给侧调控为主要手段,从需求侧出发,针对市场需求力求精准供地,增加有效供给。促进土地利用结构优化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三)市域统筹。按照“有计划、有区域、有结构、有节奏”的原则,妥善处理主城区(包括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下同)与其他区、县(市)之间的关系,住宅用地与商服用地之间的关系,地块开发与配套建设之间的关系,以及“三个计划”之间的衔接关系,为下一年及今后的土地供应工作做好准备。

三、计划指标

(一)出让计划。

2019年全市计划出让土地357宗、共计13423亩,详情如下:

区域

出让计划合计

住宅

公建

宗数

面积(亩)

宗数

面积(亩)

宗数

面积(亩)

主城区

78

3287

36

2215

42

1072

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

12

741

10

515

2

226

萧山

57

2161

34

1572

23

589

余杭

50

2380

33

1610

17

770

富阳

38

1432

22

908

16

524

临安

53

1473

25

1365

28

108

市区小计

288

11474

160

8185

128

3289

建德市

14

509

9

270

5

239

桐庐县

34

617

8

447

26

170

淳安县

21

823

8

599

13

224

合计

357

13423

185

9501

172

3922

(二)收储计划。

全市计划收储土地513宗、共计28162亩,详情如下:

区域

收储计划合计

住宅

公建

宗数

面积(亩)

宗数

面积(亩)

宗数

面积(亩)

主城区

93

3728

52

2492

41

1236

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

30

1973

18

1389

12

584

萧山

94

5822

55

3969

39

1853

余杭

96

6124

55

4432

41

1692

富阳

29

2890

22

2327

7

563

临安

83

4183

57

3458

26

725

市区小计

425

24720

259

18067

166

6653

建德市

20

1044

15

907

5

137

桐庐县

20

1343

12

700

8

643

淳安县

48

1055

24

680

24

375

合计

513

28162

310

20354

203

7808

(三)做地计划。

全市计划做地1968宗、共计104866亩,其中主城区1428宗59033亩,市区1788宗91668亩。

四、政策性要求

(一)人才专项租赁住房用地、留用地、工业用地、公共停车场项目建设用地等4类用地具备出让条件后,由做地主体提出申请,经市政府审批后即可安排出让。

(二)公租房配建比例在规划条件中进行明确,规划条件中未明确配建比例的,凭市住保房管局的公租房配建指标核查意见予以收储。

(三)各做地单位依据本通知办理相关前期手续,发改部门不再另行批复“政府储备土地出让前期准备计划”。“三个计划”的地块须纳入杭州市“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进行项目生成。

(四)为推进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做地项目的实施,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若干意见》(杭政〔2011〕40号)相关规定,“三个计划”中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做地项目,纳入2019年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并结合旧城区改建项目实施,做地单位据此办理相关征收手续,发改部门不再出具证明意见。

(五)各地要根据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落实湘湖和三江汇流区域的规划要求和土地供应管控,做好上述区域土地的相关论证工作,积极推进该区域的综合保护和利用。

(六)各地要按照“杭州市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工作指引”规定,全面落实好全市新增工业项目“标准地”指导性指标,尤其是要做好“标准地”动工开发所必须的通水、通电、通路等基本条件,严格执行净地出让规定。

(七)为促进产业平台高质量发展,保持全市工业用地总量基本稳定,根据我市促进产业平台发展相关文件精神,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临安区出让的工业用地占年度土地出让总量的比例不低于40%,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出让的工业用地占年度土地出让总量的比例不低于30%。

五、保障措施

(一)夯实前期。各区县(市)、做地主体要深入了解地块现状,全面摸清地块在征地拆迁、控规要求、周边配套、邻避设施、环境保护、文物考古等方面存在的具体问题,根据做地进展倒排计划,科学谋划和安排每宗地块的推进路径,周密研究并制定地块具体推进方案和措施,细化做地过程中各个环节的完成时限,明确责任人和路线图,确保高质量完成做地任务。

(二)落实责任。各区县(市)、做地主体要严格实行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具体做地人员抓落实的责任体系,以上率下,挂图作战,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具体的做地人员,建立起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机制,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每一项工作都要有具体措施和具体责任人来落实,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

(三)做实服务。相关职能部门要深入做地一线,深入城中村改造现场,定期提供政策与操作的咨询服务;在项目前期、配套核查、邻避设施、环保审查、考古挖掘等环节对做地主体主动靠前指导,不断推动和加快地块做地进程。注重开展业务培训和工作座谈,提高一线做地人员整体业务水平与素质,交流和提升做地经验。

(四)抓实考核。确定2019年度主城区完成经营性用地收储面积3000亩,并纳入市政府年度综合考评。由市土地收购储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建立考核机制,加强考核力度和频率,加大做地进度和质量的考核权重,督促各做地主体按照《杭州市经营性用地收储标准》规范做地,确保完成全年任务。涉及杭州市“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项目,由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考核机制,进行督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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