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实施,增设危险驾驶罪,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行为依法予以刑事处罚。
今年5月1日是醉驾入刑10周年,适逢“五一”假期,群众出行高峰和聚会饮酒易叠加,酒驾醉驾风险上升。
为保持对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的严管态势,进一步巩固强化“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安全意识,切实维护“五一”假期交通安全形势平稳,五一期间,余杭公安交警将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酒驾醉驾整治行动。
这次的酒驾查处
更加严格
!!!
1
全覆盖
集中整治行动期间,余杭公安交警将在全区范围内做到天天有检查,行动结束时实现对所有镇街执法全覆盖。
2
抓重点
将警力重点投入到酒驾醉驾违法犯罪、事故多发以及聚餐聚会、自驾出游集中的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特别向农村地区、凌晨时段等管控薄弱环节倾斜。
严查酒驾
“零容忍”
酒后驾驶的危害
1、触觉能力降低
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脚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2、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
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3、视觉障碍
饮酒后会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色力下降,因此不能发现和正确领会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饮酒后视野还会大大减小,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
4、疲劳
饮酒后易困倦,表现为驾车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行为。
同时作为非机动车驾驶员
同样也是交通的参与者
也不能酒后驾驶非机动车
不要尝试“酒驾”的滋味
不要抱有任何侥幸心理
只有守法出行、文明出行
才能保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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