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杭州发布了《致未返杭新杭州人的一封信》,其中明确,2020年居住证积分受理工作将于3月1日起如期启动。如您在杭市区范围内持有效《浙江省居佳证》可按积分应用需求办理。积分落户应用受理时间为2020年3月1日至3月31日(节假日除外)。积分入学应用受理时间为2020年3月1日至4月10日(节假日除外)。
另外,如果因疫情造成您无法在有效期内完成《浙江省居佳证》签注的,将签注有效期延长至疫情结束后3个月,不会影响参与积分申请和积分应用。因疫情造成流动人口居住登记中断的,我们会作为连续居住登记;居住登记注销的,只要租房合同、社保、劳动合同不中断一律视为连续居住,不会影响居住年限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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