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从严做好流动人口管理,根据疫情变化状况和精密智控要求、《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等规定,现就疫情防控期间严格出租房屋管理通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出租房屋核准机制
疫情防控期间,凡是准备出租、已出租未入住、空置的出租房房间需申报房屋出租信息,经所在村(社区)、镇街安全审核通过,方可出租。
二、严格落实租客信息申报义务
凡需在临安租房的人员都要主动、如实申报个人身份、健康状况等信息,并配合出租房房东做好信息登记和报送,未经核准不得办理入住。
三、严格落实房东主体管理责任
出租房房东是出租房屋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核查并登记租客个人身份、健康码等信息,并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报送,经审核同意,方可办理出租。
四、严格查处租房违法违规行为
凡是不按规定登记、报送租客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公安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依规予以从重处罚。
杭州市临安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二O年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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