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出台自持商品房新政 对自持项目有何影响?

来源:365淘房 2018-07-19 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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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7日,杭州住保房管局官方发文《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企业自持商品房屋租赁管理的通知》,引起了杭州不少业内人士的关注!文中对开发商自持商品房的要求作出了调整,规定“竞地单位通过竞投自持比例取得的涉宅用地上建设的项目,自持商品房屋应全部为住宅”。

作为特殊历史时期下的产物,自2017年4月杭州实行“限地价,竞自持”的土地竞拍规则以来,热门地块自持成为土拍上的常态。截至目前,杭州市区范围内,共有92宗地块出现竞拍自持比例,合计自持面积达191万平方米。

而这些自持地块未来到底该如何建设和运营?此次杭州政府明确的做出了规定。下面我们来看一下这次政策的亮点。>>>杭州出台企业自持商品房屋租赁管理规定

一、新政亮点:

1、明确监管部门:

杭州市、区各住保房管部门将负责对自持商品房屋的监督和管理,并参与自持商品房屋项目的设计文件联审、竣工验收等工作。

2、自持商品房屋为住宅:

规定竞地单位通过竞投自持比例取得的涉宅用地上建设的项目,自持商品房屋应全部为住宅。

3、明确建设进度标准:

一是一次性申领预售证的项目,申领预售证时,自持商品房屋建设进度须达到50%;

二是分批申领预售证的,累计申领预售房屋面积超出总可预售房屋面积50%的,自持商品房屋建设进度须达到50%。

4、租期及租金:

自持商品房屋对外出租单次租期不得超过10年,单次收取租金的期限不得超过1年。开发企业不得以租代售、变相销售自持商品房屋使用权。租赁价格一经确定,原则上1年内不得上调。返回杭州365淘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