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3月23日官网信息显示,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于当日颁布了《关于有效应对疫情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共克时艰的政策措施》(下称《措施》)。《措施》有效期至2020年6月30日。
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到,《措施》内容主要涉及降低申请办理预售许可证门槛、放宽预售资金监管、延长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等内容。
具体为:一、在房地产开发企业新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有地下室的工程形象进度达到标高正负零即可办理,无地下室的达到地上2层即可。
二、对已缴存商品房预售资金且依法依规诚信经营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如有新建或者续建项目,允许申请提取监管账户资金金额不超过50%的资金用于工程建设。新销售的商品房暂停预售资金监管。
三、四级和暂定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为2020年1月25日至6月30日之间的,有效期届满未申请行政许可延续或申请行政许可延续未核准的,原资质证书有效期顺延至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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