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钱塘新区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实行
“五个一律”的通告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钱塘新区决定自即日起,在严格落实《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防控疫情,人人有责”十项措施的通告》(附后)基础上,实行“五个一律”管控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
一律严控外来车辆和人员
■对市外车辆和人员做好劝返工作。企业、经营户和出租户等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及时做好外地未返回员工、承租人的劝返工作,明确告知近期不得返回新区。
■对疫情重点地区返回人员、确诊病人密切接触者一律实行集中医学观察14天;对来自疫情重点地区外的市外人员一律实行居家观察7天以上。
二
一律实行封闭式管理
■所有村(社区)、小区和单位只保留1—2个进出口,进出严格执行“一测二人三问”(测体温;2人以上值守;问身份信息,问有无与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史,问有无去过疫情重点地区),并出具有效证件。
■每户家庭(居家隔离家庭除外)每两天可指派1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其他人员除疫情防控工作、生病就医等需要外不得外出。
■严禁在疫情期间组织或参与任何形式的集聚性活动。
三
一律禁止提前开(复)工开市开学
■除经管委会批准同意的企业和涉及民生领域的市场外,其他企业、建筑工地、市场一律不得开(复)工、开市。
■成教机构、校外培训机构疫情期间暂停培训;学校严格按照省市教育部门有关规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得提前开学。
四
一律暂停房屋出租
■所有出租户(房东)、房屋中介机构暂停出租业务,疫情期间不得擅自将房屋出租给个人。
■对已租住的租户,房东须履行主动报告职责,承担监管责任,主动向所在村(社区)报告租赁人员情况。
五
一律暂停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包车、机场专线等运营
新区各级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居民要严格落实杭州市出台的“十项措施”和新区出台的“五个一律”,违反相关规定的,从严处理。
杭州钱塘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4日
附:《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防控疫情,人人有责”十项措施的通告》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
“防控疫情,人人有责” 十项措施的通告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关键时期,为打赢这场阻击战,杭州市人民政府决定实施“防控疫情,人人有责”十项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全体市民要以高度的责任感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出台的疫情防控各项规定。
二、全市所有村庄、小区、单位实行封闭式管理,人员进出一律测温,并出具有效证件。外来人员和车辆一律严控,特殊情况由管理人员做好登记备案。
三、居民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及时就诊,并第一时间向村、社区报告。对出现确诊病例的,视情对小区、村组、住宅楼单元实行封闭式硬隔离。
四、近14天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的市外返回人员,须在1小时内主动向居住地村、社区报告;不主动申报、拒绝接受测温、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将依法追究责任。
五、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一律关闭。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场所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定期消杀,进入人员一律测温、佩戴口罩。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
六、“红事”停办,“白事”从简,并提前报村、社区备案。对举办或承办集体聚餐、参与聚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处理。
七、做到不串门、不集聚,尽量不外出,外出必须戴口罩。除特殊需要外,倡导每户家庭每两天指派1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
八、落实出租房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承租人员的管控和及时报告,如出租房发生疫情而未及时报告,将依法追究房屋出租主体单位或个人的责任。
九、严禁各单位在2月9日之前通知疫情重点地区人员返杭。除经批准同意的企业外,一律不得开(复)工。
十、党员干部、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家人、亲属,积极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带动街坊邻居自觉遵守规定。
杭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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