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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杭州发布《关于促进我市住房租赁市场平稳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提出规范使用租赁合同示范文本、推动落实室内空气质量责任等举措,着力提升住房租赁市场监管服务水平,改善住房租赁消费环境。该意见自2020年1月25日起施行。
《意见》规定住房租赁从业企业不得自行开办“租金贷”等金融业务,不得与无放贷资质的机构合作开展“租金贷”,不得诱导承租人签订“租金贷”协议。
租赁住房室内空气质量安全问题一直是租客关心的热点问题,《意见》明确从业企业应切实履行租赁住房室内空气质量主体责任,将租赁住房室内空气质量安全状况和违约责任纳入房屋租赁合同文本并作出明确约定。
——杭州住保房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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