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城中村改造,规范安置房建设管理,提升居住品质,现将城中村改造安置房建设相关技术要求明确如下:
一、建筑设计标准
城中村改造安置房按照中等商品房标准设计,高层安置房建设综合成本原则上不超过3500元/平方米,其中景观绿化标准,按景观设计面积不超过400元/平方米。
(一)建筑选址要求
地势平坦、地质条件好、基础设施配套齐全、区位优势明显、环境优美、交通发达。
(二)总图建筑布局
建筑朝向宜南偏东或南偏西15°以内,建筑高度宜东高西低、南低北高。
(三)套型设计
1.户型面积:分70平方米、90平方米、120平方米、140平方米、160平方米五种户型,户型面积应精确计算,单套户型允许安置面积上浮≤3%。
2.建筑层高:不超过2.9米。
3.内部组成部分要求
(1)卫生间:户型面积≥120平方米做两卫,户型面积120平方米以下做单卫。
(2)门窗:住宅进户门,100平方米以上户型尺寸为1200毫米×2200毫米(子母门),100平方米以下户型尺寸为1100毫米×2200毫米,采用钢质乙级防火门(兼具防盗、保温功能);住宅内门,统一留门洞,门由用户自理;住宅单元门,钢化玻璃配拉丝不锈钢磁卡式门禁装置,门附近设置可视对讲设施。
(3)墙体:分户墙、卫生间墙等必须实砌,户内隔墙由用户自理。
(4)电梯:普通电梯兼消防电梯,载重1050千克,桥厢尺寸1.5米×1.6米;担架电梯兼无障碍电梯,载重1050千克,桥厢尺寸1.3米×1.9米。
二、装饰装修及安装配置标准
(一)住宅楼部分
1.外墙面
(1)基座:一~二层局部三层采用光面花岗岩干挂饰面,架空层包三面(阳台下独立柱包四面) ,阳台、设备平台靠里外立面多彩涂料。
(2)基座以上部分主体及线脚为多彩涂料,立面宜分色,分色处为深色高级外墙涂料。
(3)多彩涂料立面分格线采用耐候幕墙胶,立面采用横向长方形分格。
(4)外墙基层均须做外墙防水。
2.内墙面:户内仅做基层部分,面层住户自理
(1)厨房、卫生间:水泥砂浆细拉毛。
(2)住宅其余房间:混合砂浆细拉毛。
(3)架空层内墙面:同外墙多彩涂料。
3.楼地面:户内仅做基层部分,面层住户自理
(1)楼梯间:水泥砂浆找平压光。
(2)住宅户内: 30厚细石砼找平。
(3)住宅厨卫间、阳台:水泥砂浆。
(4)架空部分:以毛面花岗岩地面为主+配景 (以景观设计为准)。
4.顶棚装修
(1)楼梯间等公共部分:混合砂浆+白色乳胶漆涂料。
(2)住宅卫生间、厨房:顶棚及沿墙150mm范围内白色柔性腻子刮平。
(3)其余房间:白色柔性腻子刮平。
(4)架空部分:塑木格栅吊顶。
(二)配套商业网点部分
1.外墙面:干挂光面花岗岩饰面。
2.内墙面:混合砂浆细拉毛。
3.楼地面
(1)外廊:台阶处为毛面花岗岩,其余为光面花岗岩。
(2)卫生间:水泥砂浆。
(3)其余房间:细石混凝土地面。
(4)楼梯踏步:水泥砂浆。
4.顶棚
(1)外廊:水泥砂浆+白色外墙涂料。
(2)卫生间:顶棚及沿墙150mm范围内白色柔性腻子刮平。
(3)其余部分:白色柔性腻子刮平,顶棚及沿墙150mm范围内乳胶漆两度。
(三)配套服务用房部分(消控室、公厕、垃圾收集站)
1.外墙面:干挂光面花岗岩饰面或涂料。
2.内墙面:水泥砂浆+白色乳胶漆。
3.地面装修
(1)外廊:台阶处为毛面花岗岩,其余为光面花岗岩。
(2)卫生间、公厕、垃圾收集站:防滑地砖。
(3)楼梯:花岗岩面层(带铜质防滑条)。
(4)其余部分:抛光砖贴面。
4.顶棚装修
(1)外廊:混合砂浆+白色外墙涂料+塑木格棚吊顶。
(2)公厕:吊顶。
(3)其余部分:水泥砂浆+白色乳胶漆(垃圾收集站为白色外墙涂料)。
5.屋顶:细石混凝土。
(四)地下车库部分
1.内墙装修
(1)设备用房:吸音板墙面。
(2)其余:防水腻子+防腐涂料。
2.外墙装修:汽车坡道、自行车坡道侧墙面:多彩涂料。
3.地面装修
(1)汽车库:绿色金刚砂耐磨地面,表面加水泥固化剂。
(2)室外汽车坡道:花岗岩拉槽板或其他新型材料。
(3)室外自行车坡道:毛面花岗岩。
(4)室内楼梯:水泥砂浆。
(5)非机动车停车库:细石混凝土。
(6)设备房间:水泥砂浆光面。
4.顶棚
(1)设备用房:吸音板吊顶。
(2)其余房间:防水腻子+防霉涂料。
(3)室外汽车、自行车坡道上方:宜采用钢结构+钢化夹胶安全玻璃(由景观设计)。
(五)一楼大厅和电梯前室
由设计单位按照中等商品房标准设计,体现简洁大方原则。
(六)安装
1.每户有一间卫生间配备坐便器、洗脸盆各一套。
2.安防系统按照《萧山区“智慧小区”安全技术规范化建设要求》建设。
三、景观专业
(一)铺装
1.小区外围商业街前广场铺装统一采用广场砖。
2.小区内主车行道采用沥青。
3.各单元入户口处场地采用花岗岩铺装。
4.其余公共休闲活动场地采用防滑地砖。
(二)绿化
1.小区内绿化以常绿树种为主,适当搭配开花、色叶植物。
2.小区主次入口根据各小区不同情况进行设计,绿化景观档次可适当提高。
四、配套设施
(一)原则上按不超过地上总建筑面积10%的比例建设配套服务设施(含商业、物业、社区、养老等用房),其中商业、物业经营用房专项用于安置小区的物业管理,不得挪用。
(二)考虑到风俗习惯,允许在配套服务设施用房中设置一定面积的红、白馆(其中白馆宜设置在负一层)。
其他
五、该技术指标要求发布后,原区住建局、财政局、城乡一体办《关于萧山区城中村安置房建设有关要求的通知》(萧建设乡〔2012〕220号)不再执行。返回杭州365淘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