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杭州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协调小组《关于实施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现将上景云栖宸园3、4、10、11幢销售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No.1
项目房源基本情况
本次预售项目为上景云栖宸园3、4、10、11幢,共4幢。参与本次摇号的住宅房屋套数280套,(其中高层约89方209套,高层约107方71套);住宅建筑面积26233.7平方米。住宅高层房源装修情况为装修,高层房源均价22000元/平方米,其中装修标准3000元/平方米。
No.2
购房意向登记条件
符合我市住房限购政策规定的家庭。
No.3
无房家庭优先政策
本次项目将提供不超过总房源量20%比例的房源供高层次人才家庭优先摇号。
本次项目销售均价低于35000元/平方米,将提供总房源量不少于 50% 比例的房源,供“无房家庭”优先摇号,贷款事宜按照银行和公积金信贷政策执行。
高层次人才家庭是指:经杭州市分类认定的B、C、D、E类人才及符合条件的相应层次人才。
高层次人才家庭必须以高层次人才本人为主购房人申请;高层次人才家庭以报名当日人才证是否有效来认定是否为人才,报名截止日后生效的人才证不能认定为高层次人才家庭;在办理商品住房项目公证摇号结果备案时,房管部门对高层次人才的优购资格将再次进行核查,如果届时人才证已失效且未续期的,取消人才购买该套房资格。
通过高层次人才家庭优先购房方式取得的住房,自商品住房合同网签备案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无房家庭是指:在我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不含未婚、2018年4月4日后离异单身以及2018年4月4日后因自有住房交易产生的“无房家庭”。其中,30周岁以上未婚单身且在本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记录的购房人和离异单身满3年且在本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记录满3年的购房人,可认定为无房家庭;户籍所在地属于我市非限购范围内的购房家庭,还需同时在其户籍所在地无自有住房,且在意向登记之日前一年起已在我市限购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12个月。
购房意向登记人申请“无房家庭”资格时,应如实申报,确保提交资料和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摇号资格。
No.4
登记起止时间
自本项目领取商品住房预售许可证次日起3日内, 2021年 1 月17日9时00 分起至2021年1月19日20时00分止,接受线上登记申请,未通过审核修改截止时间:2021年1月 20日16时00分前止。
No.5
登记网址
线上登记入口为:
(“上坤华景川云栖宸园”公众号)
备注
1、为了购房意向登记阶段的安全、有序,并提升客户满意度。本项目购房意向登记采取线上登记方式,采用杭州筑家易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开发的登记系统。通过我司官方微信内置的“线上登记”进行购房意向登记。
关注并登录“上坤华景川云栖宸园”官方微信,点击进入“线上登记”菜单,填写购房人基础信息、上传购房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原件照片并提交审核。审核完毕后,“线上登记系统”将显示客户提交资料是否审核通过,成功通过审核者可在系统内查询下载电子回执作为登记凭证。
2、线上购房意向登记是本批次房源销售过程中唯一的登记方式。在线上登记期间,本项目提供电话及现场咨询服务。
咨询电话:0571-88776999,13386507802
现场咨询地址:上坤华景川云栖宸园售楼处(杭州市余杭区临平大道与长宁路交叉口)。
咨询时间:2021年 1月14日至2021年1月20日,每天9:00至20:00点。
No.6
购房意向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1、购房意向登记人及家庭成员(含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或者清晰完整原件照片);
2、户口本首页及各家庭成员个人页(原件扫描件或者清晰完整原件照片),或户籍证明(原件扫描件或者清晰完整原件照片);
3、婚姻证明(未婚不需要),即婚内须提供结婚证(原件扫描件或者清晰完整原件照片)、离异须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原件扫描件或者清晰完整原件照片);
4、以家庭为单位(含未成年子女)的杭州住房情况查询证明原件扫描件或清晰完整原件照片上传(临安、桐庐、建德、淳安户籍的购房家庭须同时提供户籍所在地住房情况查询证明和户籍所在地不动产登记查询证明的原件扫描件或清晰完整原件照片上传),30天内有效;
5、高层次人才如有《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书》,需提供《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书》;
6、非杭州户籍须提供近36个月内连续24个月社保或个税缴交证明原件扫描件或清晰完整原件照片上传(如有新政出台,以新政为准);
7、户籍所在地属于我市非限购范围内的购房家庭,如需享受“无房家庭”优先政策,须提供在意向登记之日前一年起已在我市限购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12个月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或者清晰完整原件照片);
8、按揭客户需提供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打印的个人征信证明扫描件(若已婚需提供夫妻双方征信),有效期为6个月;客户可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网站(http://www.pbccrc.org.cn/)查询个人征信报告,未提供者均视为按照一次性付款方式购房。
9、验资证明:无房且无贷款记录的客户提供50万元人民币资金证明、其它情况客户提供100万元人民币资金证明(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清晰完整照片上传)。
10、客户对于所提供购房资格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须进行承诺。
No.7
购房意向登记
1、报名参加我市限购范围内新建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的购房家庭,自该项目购房意向登记之日起至摇号结果公示当日止(需公证摇号销售项目),或至购房意向登记结果公示当日止(无需公证摇号销售项目),不得参加其他新建商品住房项目的购房意向登记。(报名通过的购房家庭如后续主动撤销报名,仍按上述政策执行)。
2、购房意向登记家庭自行线上登记报名,每个家庭(包括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或非家庭成员共同认购一套房屋的仅能登记一次。登记完毕并审核通过后,本公司将在官方微信的“线上登记”中出具电子回执单作为登记凭证。
3、购房意向登记工作截止后,本公司将整理汇总所有意向登记人情况,形成《购房意向登记汇总表》在我司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坤华景川云栖宸园”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视报名及审核情况确定,公示期内接受客户异议,过期则不再接受异议。
4、《购房意向登记汇总表》经公示无异议的报送 杭州市禹航公证处 进行公证。
No.8
摇号方式
杭州市禹航公证处确定时间、地点,组织实施公证摇号。
首轮摇号:摇出高层次人才中选家庭56户,但不确定选房顺序;
第二轮摇号:第一轮未中选的高层次人才家庭与其他经认定的“无房家庭”一起参加摇号,摇出第二轮“中选家庭”140户,也不确定选房顺序;
第三轮摇号:第一、二轮未中选人才家庭、无房家庭与其他家庭一起参加摇号,房源数量为前二轮摇号后的剩余房源,摇出第三轮中选家庭和轮候选房顺序;
第四轮摇号:前三轮摇出的入围家庭共同摇号,摇出选房顺序号。
经公证的摇号结果将在规定场所进行公示。
No.9
选房方案
1、本公司根据《关于实施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选房方案,并由杭州市禹航公证处对选房活动进行现场监督。具体选房时间、地点及选房规则将另行通知入围家庭。
2、最终选房结果将于选房工作结束后次日早上9点整至下午20点整,在我司官方微信号“上坤华景川云栖宸园”进行公示。
3、选房结果公示结束后2日内,由本公司将最终选房结果报房管部门进行备案。
No.10
其他公示事项
购房家庭需于成功选房后3日内,按照银行信贷政策支付相应的首付款,如无法按期付款的,视为弃购购买,按《上景云栖宸园3、4、10、11幢网上视频选房及认购须知》的约定处理。
No.11
监督投诉
在本登记活动中发现有违反《关于实施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工作的通知》规定事宜的,可向本项目受托公证机构或其他相关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温馨提示
1、根据杭州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协调小组《关于实施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发现购房者提供虚假信息材料或恶意干扰公证摇号销售行为的,房管部门一年内不再受理其限购查档申请。涉及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购房人承诺:本次线上登记提交开发商所有资料均为真实信息,如有作假或不真实情况(如身份作假、上传PS处理过的图片等),开发商有权取消购房人摇号资格。
3、开发商承诺:本次收取的购房人资料仅为上景云栖宸园3、4、10、11幢摇号开盘所用,开发商对此次客户信息保密负责。如有信息泄露情况,请及时联系投诉热线:0571-88776999,如情节严重,将对涉事人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杭州景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71-88776999
2021年 1月 16日
本软文内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相片、地图、图标等)仅供参考,不构成要约、承诺或保证(无论明示或隐含),具体应以政府最后批准及买卖双方最终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等法律文件为准。本项目推广名为“上坤华景川·云栖宸园”备案名为“上景云栖宸园”,本软文的出街时间为2021年1月,有效期为3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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