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杭州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协调小组《关于实施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现将揽月臻翠府1幢、4幢、7幢,销售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01
项目房源基本情况
本次销售项目为揽月臻翠府1幢、4幢、7幢,共3幢,房屋套数121套,建筑总面积约15101.34平方米。其中户型面积约105平方米的32套,约118平方米16套,约127平方米的15套,约139平方米的58套。房源装修情况为☑精装□毛坯,房源均价40800元/平方米,其中装修标准4000元/平方米。
02
购房意向登记条件
根据杭州市住房限购政策规定具备购房资格的家庭。
03
高层次人才家庭和无房家庭优先政策
本次项目将提供不超过总房源量20%比例的房源供高层次人才家庭优先摇号。本次项目将提供不超过总房源量20%比例的房源,供“无房户家庭”优先摇号。贷款事宜按照银行和公积金信贷政策执行。
高层次人才家庭是指:经杭州市分类认定的B、C、D、E类人才及符合条件的相应层次人才。
高层次人才家庭必须以高层次人才本人为主购房人申请;高层次人才家庭以报名当日人才证是否有效来认定是否为人才,报名截止日后生效的人才证不能认定为高层次人才家庭;在办理商品住房项目公证摇号结果备案时,房管部门对高层次人才的优购资格将再次进行核查,如果届时人才证已失效且未续期的,取消人才购买该套房资格。
通过高层次人才家庭优先购房方式取得的住房,自商品住房合同网签备案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无房家庭是指:在我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不含未婚、2018年4月4日后离异单身以及2018年4月4日后因自有住房交易产生的“无房家庭”。其中,30周岁以上未婚单身且在本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记录的购房人和离异单身满3年且在本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记录满3年的购房人,可认定为无房家庭;户籍所在地属于我市非限购范围内的购房家庭,还需同时在其户籍所在地无自有住房,且在意向登记之日前一年起已在我市限购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12个月。
购房意向登记人申请“无房家庭”资格时,应如实申报,确保提交资料和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优先摇号资格。
04
登记方式
为了购房意向登记阶段的安全、有序,并提升客户满意度,本项目购房意向登记采取线上登记方式,采用杭州筑家易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开发的登记系统。通过我司官方微信“合景浙江”内置的“线上登记系统”进行购房意向登记。
注:请勿重复报名,若最终数据查重时发现存在重复报名情况的,将被取消意向登记、摇号及选房资格。
(“合景浙江”公众号)
扫描上面二维码。按“线上登记系统”提示要求录入相关信息、上传相关资料的原件清晰图片(资料要求详见第六条)并提交审核。
审核完毕后,“线上登记系统”将显示客户提交资料是否审核通过。成功通过审核者可在系统内查询下载《意向登记审核通过回执》。我司于客户网络登记结束后1天内,通过网络平台、电话或短信回复是否成功报名,成功报名者将收到电子回执作为登记凭证。
线上购房意向登记是本批次房源销售过程中唯一的登记方式。在线上登记期间,本项目提供电话咨询服务。
咨询电话:0571-83721888;
咨询地址:揽月臻翠府生活美学馆(江干区开创街与双凉环路交叉口玖樟台底商)
咨询时间:2020年11月1日至2020年11月3日,每日9点-18点。
05
线上登记上传起止时间
线上购房意向登记时间:自本项目商品住房预售许可证领取后开始登记,线上登记时间:2020年11月1日9点至2020年11月3日20点截止,持续 3 日。
在以上登记时间内已提交资料审核,但因资料不符或缺失等原因未通过审核者,我司允许该部分客户在2020年 11月4日17点前重新提交资料审核。
06
登记应上传提交的资料
1.购房意向登记人及家庭成员(含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或者清晰完整原件照片);
2.户口本首页(集体户口可上传复印件)、户主页(集体户口不需要)及各家庭成员个人页或有效户籍证明原件清晰图片。以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方式落户杭州并以独立家庭购房的,需同时提供落户满三年的相关证明原件清晰图片。
3.婚姻证明(未婚不需要),即婚内须提供结婚证原件清晰图片;离异须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终审判决的法院判决书原件清晰图片;丧偶须提供死亡证明(配偶)原件清晰图片。
4.购房意向登记人上传提交资料日期近30天内的以家庭为单位(含未成年子女)的杭州住房情况查询证明原件清晰图片(临安、桐庐、建德、淳安户籍的购房家庭须同时提供户籍所在地住房情况查询证明:房管处出具的查询记录和国土资源提供的不动产查询记录原件清晰图片)如有新政出台,以新政为准。
5.申报“无房家庭”另须提供以家庭为单位(含未成年子女)的同时在杭州市限购范围内及临安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的住房情况查询记录原件清晰图片,临安区、桐庐县、建德市、淳安县户籍的购房家庭还须提供同时在其户籍所在地范围内无自有住房的住房情况查询记录原件清晰图片,及“在意向登记之日前一年起已在我市限购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12个月”原件清晰图片。
6.高层次人才如有《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书》,需提供《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书》原件清晰图片。
7.非杭州户籍(含迁入临安、桐庐、淳安、建德户籍未满2年的家庭)不属于高层次人才家庭须提供近36个月内连续24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清晰图片。如缴纳省社保的,还需提供单位盖章的社保属地证明原件清晰图片(如有新政出台,以新政为准)。
8.选择按揭付款方式的购房意向登记人须提供:所有购房人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打印、自上传提交资料日期前180天内有效的详细《征信报告》原件清晰图片(温馨提示:①可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网站<http://www.pbccrc.org.cn/>查询个人征信报告;②7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无需提供个人征信报告);
选择一次性付款方式的购房意向登记人无需提供《征信报告》,且后续不得变更付款方式,否则视为放弃购买。
未提交上传《征信报告》,均视为选择一次性付款方式购房。
9.验资证明:购房意向家庭需提供120万元人民币现金存款证明(银行活期定期存款证明或存折等相关资产证明复印件、扫描件或者清晰完整原件照片)。
07
购房意向登记
1、报名参加我市限购范围内新建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的购房家庭,自该项目购房意向登记之日起至摇号结果公示当日止(需公证摇号销售项目),或至购房意向登记结果公示当日止(无需公证摇号销售项目),不得参加其他新建商品住房项目的购房意向登记(报名通过的购房家庭如后续主动撤销报名,仍按上述政策执行)。
2、购房意向登记家庭须线上登记报名,每个家庭(包括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或非家庭成员共同认购一套房屋的仅能登记一次。线上登记完毕并审核通过后,我司将在官方微信的“线上登记系统”中出具电子回执作为登记凭证。购房意向登记工作截止后,本公司将整理汇总所有意向登记情况。
3、购房意向登记工作截止后,本公司将整理汇总所有意向登记人情况,形成《购房意向登记汇总表》在我司官方微信号“合景浙江”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视报名及审核情况确定,公示期内接受客户异议,过期则不再接受异议。
4、《购房意向登记汇总表》经公示无异议的报送杭州市国立公证处进行公证。
08
摇号方式
杭州市国立公证处确定时间、地点,组织实施公证摇号。
第一轮:摇出高层次人才中选家庭24户,但不确定选房顺序;
第二轮:第一轮未中选的高层次人才家庭与其他经认定的“无房家庭”一起参加摇号,摇出第二轮“中选家庭”24户,也不确定选房顺序;
第三轮摇号:第一、二轮未中选人才家庭、无房家庭与其他家庭一起参加摇号,房源数量为前二轮摇号后的剩余房源,摇出第三轮中选家庭和轮候选房顺序;
第四轮摇号:前三轮摇出的入围家庭共同摇号,摇出选房顺序号;
若中签家庭在选房过程中放弃选房,或选房后未与我司签署《商品房预售协议》并按约定支付相应款项的,补位家庭(若有)按补位轮候顺序递补选房。
登记家庭可以通过杭州市国立公证处官方网站http://www.hz-notary.com/或关注微信公众号“杭州市国立公证处”及时了解摇号结果。
09
选房方案
1、本公司根据《关于实施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选房方案,并邀请杭州市国立公证处进行公证。具体时间、地点、选房细则将另行通知各入围家庭。
2、最终选房结果将于选房工作日结束后次日早上9点整至下午20点整,在我司官方微信号“合景浙江”,进行公示。
3、选房结果公示结束后2日内,由本公司将最终选房结果报房管部门进行备案。
10
其他公示事项
1.购房家庭需于成功选房当日支付定金5万元,并于成功选房后5日内,按照线上购房意向登记选定的付款方式付清相应款项(其中一次性付款客户,付清相当于全额房款金额的款项;按揭客户按照线上购房意向登记所填写的付款比例或银行信贷政策(取高)支付相应的首付款)。
2.选择按揭付款方式的,需于成功选房后5日内,向按揭银行或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完备的贷款申请资料,办妥按揭贷款手续,缴纳办理按揭贷款或公积金贷款所需的费用。
3.购房家庭需自我司通知签约(包括短信、电话、公告、微信、函件等任一种方式的通知)之日起5天内,与我司签署网签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及相关协议。
如无法按期付款及办理上述相关手续的,视为放弃购买,我司有权将该房屋另行出售。
11
监督投诉
在本登记活动中发现有违反《关于实施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工作的通知》规定事宜的,可向本项目受托公证机构或其他相关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温馨提示:
1.根据杭州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协调小组《关于实施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发现购房者提供虚假信息材料或恶意干扰公证摇号销售行为的,房管部门一年内不再受理其限购查档申请。涉及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关于实施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工作的通知》第九条规定“中选后放弃选房、购房达二次的家庭,自放弃选房、购房之日起3个月内,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再接受其购房意向登记申请;中选后放弃选房、购房达三次(含)以上的家庭,自放弃选房、购房之日起6个月内,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再接受其购房意向登记申请”。故存在上述情况的购房家庭请勿报名参加本楼盘的购房意向登记申请,否则一经查实,即取消购房资格。
3.杭州市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在办理房屋不动产证时方可缴纳契税。
4.对无房家庭房源倾斜比例达到80%的热点商品住房项目,无房家庭以优先购买方式取得的住房,自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5.购房人承诺:本次线上登记提交开发商所有资料均为真实信息,如有作假或不真实情况(如身份作假、上传PS处理过的图片等),开发商有权取消购房人摇号资格。
6.开发商承诺:本次收取的购房人资料仅为揽月臻翠府1幢,4幢,7幢摇号开盘所用,开发商对此次客户信息保密负责。如有信息泄露情况,请及时联系投诉热线:0571-83721888,如情节严重,将对涉事人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司名称:杭州惠烜有限公司
咨询、联系方式:0571-83721888
2020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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