摇号:新视界公寓高层11、14号楼销售方案公示

来源:大家房产 2020-06-01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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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杭州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协调小组《关于实施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房源基本情况

本次预售项目为新视界公寓,共2幢(11号楼、14号楼)。参与本次摇号的住宅房屋套数154套(建筑面积约95㎡户型104套,建筑面积约127㎡户型50套),住宅建筑面积16129.82平方米,住宅房源装修情况为精装,房源均价20800元/平方米,其中装修标准3000元/平方米。

本期无限售房源。

二、购房意向登记条件

 符合我市住房限购政策规定的家庭。

三、无房家庭优先政策

本次项目销售将提供总房源量20%比例的房源,即30套,供“高层次人才家庭”。

本次项目销售将提供总房源量30%比例的房源,即46套,供“无房家庭”优先摇号,贷款事宜按照银行和公积金信贷政策执行。

高层次人才家庭是指:经杭州市分类认定的B、C、D、E类人才及符合条件的相应层次人才。

无房家庭是指:在我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的家庭,不含未婚、2018年4月4日后离异单身以及2018年4月4日后因自有住房交易产生的“无房家庭”。

购房意向登记人申请“无房家庭”资格时,应如实申报,确保提交资料和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优先摇号资格。

四、登记起止时间

自本项目领取商品住房预售许可证次日起3日内,2020年6月2日9时至2020年6月4日16:30时止,接受现场登记申请。

五、登记地点

登记地点:新视界公寓现场展示中心(杭州市富阳区金桥北路与高桥西路交汇处往东200米)。

咨询电话:0571-63372020

六、购房意向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1. 购房意向登记人及家庭成员(含未成年子女)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2. 户口本首页(非封面)复印件和各家庭成员个人页复印件(核对原件);

3. 婚姻证明复印件(未婚不需要),离异须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复印件(核对原件);

4. 以家庭为单位(含未成年子女)的杭州住房情况查询证明原件(临安、桐庐、建德、淳安户籍的购房家庭须同时提供户籍所在地住房情况查询证明原件);

5. 非杭州户籍须提供近36个月内连续24个月社保或个税缴交证明原件(如有新政出台,以新政为准,摇中后终审需原件);

6. 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查询打印的有效期6个月内的征信报告原件(一次性付款客户可不提供);7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无需提供个人征信报告;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官网:https://ipcrs.pbccrc.org.cn/

7. 验资证明:本次意向登记客户,须将购房者本人名下资产证明上传,根据最新贷款政策要求,所有意向客户资产证明不得少于60万元整;资产证明包括且仅限于:

(1)银行活期或定期存款盖章回执单;

(2)银行资金理财盖章回执单;

(3)支付宝或微信账户须提供开发商现场核实确认回执单;

8.高层次人才如有《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书》,需提供《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书》复印件(核对原件)。

备注:资产证明须为购房人本人账户或夫妻双方账户;直系亲属账户须凭相关关系证明至新视界公寓现场展示中心现场核实(户口本或岀生证明或街道证明)。线下登记客户需携带上述原件到现场,由工作人员指导进行登记。

七、购房意向登记

1.购房意向登记家庭需填写《购房申请表》,每个家庭(包括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或非家庭成员共同认购一套房屋的仅能登记一次。登记完毕后,本公司将出具书面回执作为登记凭证。

2. 购房意向登记工作截止后,本公司将整理汇总所有意向登记人情况,形成《购房意向登记汇总表》在销售现场及微信公众号“大家房产”进行公示,公示期为意向登记结束后12小时,公示期接受异议,逾期不再受理。

3.《购房意向登记汇总表》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杭州国立公证处进行公证。

八、摇号方式

杭州国立公证处确定时间、地点,组织进行公证摇号。

首轮摇号:根据本方案第三条规定的比例,优先摇高层次人才家庭入围户数(即30户),如果登记人才数量不足摇号房源数量20%比例的,全部中选,但不确定选房顺序。

第二轮摇号:首轮摇号未中选的“高层次人才家庭”与其他经认定的“无房家庭”一起参加摇号,摇出“第二轮中选家庭”入围户数(即46户),但也不确定选房顺序。

第三轮摇号:首轮摇号和第二轮摇号未入围的“高层次人才家庭” “无房家庭”与其他家庭共同摇号,摇出剩余入围户数(即78户),及论候选房顺序。

第四轮摇号:前三轮摇出的入围家庭共同摇号,摇出选房顺序号。

公证机构和本公司可邀请部分登记家庭代表参加本次摇号活动。经公证的摇号结果将在规定场所进行公示。

九、选房方案

本公司根据《关于实施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选房方案,并由杭州国立公证处对选房活动进行现场监督。具体时间、地点及选房规则将另行通知各入围家庭。

十、其他公示事项

购房家庭需于成功选房后当日支付定金,并在约定期内按照银行信贷政策支付相应的首付款,如无法按期付款的,视为放弃购买,本公司有权将房屋另行出售。

十一、监督投诉

在本登记活动中发现有违反《关于实施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工作的通知》规定事宜的,可向本项目受托公证机构或其他相关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温馨提醒:

1. 根据杭州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协调小组《关于实施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发现购房意向家庭提供虚假信息材料或恶意干扰公证摇号销售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购房资格,开发商有权单方面解除双方认购关系,且房管部门一年内不再受理其限购查档申请。涉及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如客户有相关疑问,也可咨询现场销售服务人员,进行验资及现场登记申请。

杭州锦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0年 6月 1 日

该销售方案为我司在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指导下根据《通知》精神拟定。本项目核准地名“新视界公寓”。本项目开发商为杭州锦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本项目核准地名“新视界公寓”。本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相关内容不排除因政府相关规划、规定及开发商未能知晓的原因而发生变化,本公司保留对宣传资料修改的权利,本资料发布时间为2020年6月1日,有效期截止6月4日,敬请留意最新资料。对项目周边环境、交通、教育、商业及其他配套设施的介绍,旨在提供相关信息,不意味着本公司对此作出了承诺,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合同约定为准。开发商:杭州锦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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