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房地产市场风云突变!中小型房企生存困难。
就在近期,又一家房企出事了!
一家曾经号称50强的开发商,曾经的员工化身“债主”开始了漫长维权中的又一次登门追债。
数百人被套!福晟离职员工“上门讨债”
据了解,近日,福晟集团20多名员工集体到集团总部维权,就关于在职期间参与公司跟投资金的退款事宜与公司沟通,可是一直被拦,无人接待。
而维权的起因,便是员工跟投无法兑付。据知情人士透露,此次维权涉及的福晟员工数量多达400余人,而跟投金额估计在15亿元左右。
作为一家土生土长的的闽系房企,在过去全国房地产行业爆发式增长的几年中,福晟集团一度被冠以“黑马”头衔。
事实上,创立于1993年的福晟集团真正崛起于2015年下半年,当时,创始人潘伟明看准时机,成立拿地“飞虎队”,福晟集团大举融资,正式开启“买买买”之路。
短短两年时间,2017年福晟新增土地储备达1786.9万平方米,在全国新增土地货值排行榜中跃居第7位,当年提供货值超过3199.4亿元,排名第46位。
2017年12月,福晟国际成功登陆H股。也正是处在当时的高速扩张期,福晟集团不仅以“员工跟投”名义进行多轮内部融资,也曾向供应商融资,承诺年化收益率高于30%。
然而不巧的是,在经历了短暂的爆发期之后,2017年底开始,全国房地产政策展开了新一轮的政策强调控,力度空前,于是远超企业去化能力的土储规模,便成了企业的“催命符”,部分跟投员工被迫走上维权路。
有分析人士指出,2015年-2017年正是房地产行业爆发式增长的时期,同时也是全国地价最贵的时间段,福晟大规模拿地的时机恰好卡在这个尴尬节点。
而随后几年,国家一直在控制房价、限制房地产融资,令其发展雪上加霜,以致如今陷入无力兑付员工跟投本金与收益的尴尬境地。
事实上,在2017年下半年政策风向转变之后,许多房企已经开始控制自己的拿地思路、放慢扩张脚步,土储也不是之前的“越多越好”,而是尽可能控制在2-3年去化周期内,“合理”的土储才是最好的,以免占用过多资金,平添自身的财务成本和现金流压力。
官方资料显示,福晟集团创建于1993年,是一家地产、建筑两翼协同,涉足金融贸易、物业管理等多元化领域的大型综合性企业集团。旗下拥有福建福晟集团、深圳福晟集团、福建六建集团等百余家子公司。其连续八年位居中国房地产百强企业,跻身中国房地产36强、中国建筑业19强。
在2017年12月1日,福晟集团完成了对佑威国际的反向收购,正式更名为福晟国际(00627.HK),借壳登陆了香港资本市场。福晟国际是福晟集团地产业务的上市平台之一,业务主要聚焦于长三角和粤港澳大湾区。
员工跟投难兑付!只能抵房子?
2019年下半年,股价闪崩,裁员50%、申请破产被拒,对福晟不好的消息陆续爆发。项目停工,多笔高利率的民间借贷,种种消息显示,资金链出现了问题。
但随后,福晟集团发布回应称,目前,福晟集团处于正常经营中,网络上传播的所谓的“裁员50%”、“向政府申请破产”情况,与事实严重不符。
据了解,为了获得更多的土地储备,福晟集团此前多采用信托、基金等“短债长投”的融资模式。而大手笔的拿地给福晟集团带来了现金流的紧张和债务的高砌。
并且,在前期拿地过程中进行了大量借贷,且利率偏高。为此,还陷入了民间借贷纠纷。
据知情人士透露,4月1日下午,福晟高层曾组织了一次名为“投资款方案”的解决宣讲会,提出两种解决方案:一个是九七折抵购房款,另一个则是现金偿还八折本金。
然而,这两种解决方案,显然无法满足维权员工的预期。对于抵扣房屋,上述知情人士认为,如今市场行情不好,偏远一点的房子很难快速变现。
如果房源好,总价又比较高,有些甚至达到近千万,大部分员工的跟投款金额无法抵扣,还需要补充投资大量资金,因此无法接受。
而事实上,早在今年1月,得知福晟股权被并购之后,迟迟收不到跟投收益的员工们,就已经发现了“危机”。因此,事情发生不久,1月17日,就有几百名员工在福晟总部钱隆广场开始了大范围维权。
所谓跟投,就是员工成为项目小股东,与开发商一起共享收益和风险。由于此前几年地产行业较好,各个项目几乎都处于盈利周期,因而让地产员工觉得这是稳赚不赔的买卖。
不过,当项目发生亏损的时候,员工的跟投资金也会发现亏损。
对员工来说,跟投则是赚更多钱的一种方式。本来是给企业打工,跟投就变成了部分给自己打工,做不好可能补亏,做得好就赚得多。
房企破产!买房人利益如何保障
面对房企的破产公告、资金链断裂等问题,已买房却尚未建成交付的业主最关心的问题是,到底该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呢?
1
按揭贷款所购房屋的权利归属
在期房按揭中,购房时房屋尚未建成,购房人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权。当房屋建成后,若房款已经付清(购房人支付了首付,贷款银行以购房人的名义付清了余款),购房人即可委托开发商向当地房地产登记处申领《房地产证》并取得房屋所有权。
之后房地产企业的破产对房屋的权利归属亦不受影响,购房人仅需继续向银行清偿债务,并以房屋为担保即可。
2
对卖方分期付款买房时房屋的权利归属
第一,购房人已经付清全部价款的,所购房屋被排除在破产财产之外,购房人可以要求破产管理人转移房屋所有权,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变更房屋登记。
第二,购房人尚未付清全部价款的,房地产企业尚未转移所有权,双方均未履行完毕合同,破产管理人即有权决定是解除合同还是接受价款并转移房屋所有权。
说起来容易,但真正维护起来却是难上加难。如果幸运马上有开发商接盘还好,但更多的是上述破产房企的一个个烂尾维权。
烂尾的楼盘如何确保有人接手?业主的权益谁来保护?还得依靠有关部门的监管力度、相关法规的完善等等。
故而,买房人在选择时一定要谨慎,尽量在源头避免诸多问题。
结语
目前形势对于中小型房企来说仍然比较严峻,在疫情影响下现金流或将承压,大房企还可以抗一抗,但是中小房企想熬下来却是相当艰难,有的选择出售资产,或者被收购,也算是“断臂求生”。所以,买房人一定要谨慎,侧重价格的同时尽量选择大牌房企楼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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