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最近真是“人红是非多”。前几日,刚刚因为“取消租房补贴”的传言掀起一波热议,引得深圳人社赶紧辟谣澄清: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未取消。
近日,深圳又因为“高房价”再次登上热搜榜。
深圳二手房价涨幅全国第一
央行深圳发布紧急自查通知
4月16日公布的“70城房价数据”则是这一事件的“导火索”。在3月份,随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因疫情积压的住房需求呈现出逐步释放的势头,国家统计局称,70个大中城市房地产市场价格出现微涨,但总体较为稳定。
而从个别城市来看,就有“冒头”的了。深圳二手房价领涨,涨幅全国第一,二手房价格同比上涨9.7%。
▲3月70城二手住宅涨幅指数
果然,这一数据导致深圳引起当地相关部门重视。关于深圳房价暴涨,外界还是一头雾水。
就在70城房价数据公布3天后,4月20日,人民银行深圳中支货币信贷处发布《关于房抵经营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情况的紧急自查通知》。
让人不禁感叹,原来深圳房价领涨的真相竟然和房抵经营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有关。
通知要求↓↓↓
市各商业银行针对今年以来新发放的房抵经营贷(含借款人为企业或个人)情况立即开展自查,自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1、截至2020年3月末银行房抵经营贷余额,2019年3月末余额,2019年12月末余额情况。
2、贷前准入情况。对借款人名下经营实体店真实性调查情况,借款人持有被抵押房产时间情况,企业成立时间情况。
3、贷款管理情况。重点梳理借款人(含企业或个人)自疫情发生(1月25日)以来新购房产(含住宅和商务公寓等)并以新购房产作抵押的贷款情况,以及计划申请财政贴息和预计实际贷款利率水平情况。
4、贷后管理情况,借款人贷后新增房产的监测情况。
5、自查发现的其他可疑情况或问题。
在央行深圳发布通知后,深圳银保监局也出手了。4月21日,相关会议要求加强对房产抵押经营贷的资金用途监控,不得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要求各行迅速开展全面排查,对于排查发现信贷资金违规挪用于房地产领域的贷款要限期收回。
同时,深圳银保监局还针对“深圳严查房抵经营贷”传闻进行回应,表示没有责令各放款行收回所有1月25日后审批的过户不满半年的房产做的抵押经营贷,传闻为假消息。
回
顾
此前有报道称,深圳金融办、银保监局及各主要商业银行举行了一场网络会议,会议决定即日起,所有过户不满半年的物业抵押做经营贷的,全部不得审批,审批了的不得放款;1月25日后审批的过户不满半年的房产做的抵押经营贷,全部责令各放款行收回。
近期“房抵贷”缘何如此兴盛?
深圳的遭遇会是其他城市的信号吗?
如果说房价上涨的主要推手是“房抵贷”,那么为什么在最近又兴起了呢?
“房抵贷”是指借款人以自然人名下的房产(住房、商住两用房)作抵押,向银行申请一次性或循环使用的消费或经营用途的人民币贷款,这其中房抵经营贷则指用于经营的贷款。
据了解,由于受到疫情的影响,为了减轻对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经济冲击,国家出台了很多小微企业扶持政策。
比如减免房租、房产税等,而在资金方面,对于受到疫情影响的小微企业在银行贷款审批方面也有所放松,并且下调了贷款利率,所以用来支持企业经营周转的“房抵经营贷”产品被某些炒房客“钻了空子”。
早在3月13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通知指出: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对小微企业贷款资金流向的监测,做好贷中贷后检查,确保贷款资金真正用于支持小微企业和实体经济,防止小微企业贷款资金被挪用至政府平台、房地产等调控领域形成新风险隐患。
而深圳这次显然是成了“出头鸟”。那么深圳之后,楼市会不会掀起一场“自查行动”?
杭州出手严查“房抵贷”
2家银行被查,共罚款65万
在“深圳自查事件”发酵之前,4月17日,浙江银保监局公布了两张罚单——余杭德商村镇银行和浙江富阳恒通村镇银行因经营性贷款和消费贷款资金被挪用于购房而被罚65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4月8日,公布时间为4月17日
2家银行罚款案由均为:未有效管控贷款资金使用,个人消费贷款资金被挪用于购房。
罚款金额方面,余杭德商村镇银行被罚款人民币35万元,浙江富阳恒通村镇银行被罚款人民币30万元。
▲德商村镇银行在余杭的支行
从查询到的结果来看,这2家银行都是规模比较小的银行,知名度不高。
小编在德商村镇银行官网查到,该银行在杭州的所有网点都在余杭区,可以查到地址和电话的支行共有瓶窑、良渚、余杭、运河4家支行,其他杭州以外的网点基本都是以县城或乡镇为主。
银保监会再次回应“深圳房抵贷”
后续调控会不会收紧?
深圳房价领涨,被重拳打压在意料之中,不少业内人士认为,房抵经营贷进入楼市不是个例。就在今天(4月22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上,银保监会首席风险官兼新闻发言人肖远企在银行业保险业一季度运行发展情况发布会上回应深圳“房抵贷”问题时表示:
在深圳确实出现这样的情况,监管部门深圳银保监局、人民银行深圳中心支行,在这几天都采取了相应的监管措施。
贷款一定要按照申请贷款时的用途真实使用资金,不能够挪用,如果是通过房产抵押申请的贷款,包括经营和按揭贷款都必须要真实遵循申请时的资金用途。
我们要求银行一定要监控资金流向,确保资金运用在申请贷款时的标的上,对于违规把贷款流入到房地产市场的行为要坚决予以纠正。
从这形势来看,未来房抵经营贷很有可能会收紧,至于调控政策会不会再加码,应该还是要看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情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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