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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房管局发布《武汉市贯彻〈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细则自2019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其中细则规定,房地产经纪人员应按国家规定进行实名登记,经纪人员执业应佩戴实名登记牌。
公告原文如下:
《武汉市贯彻<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武房规〔2012〕3号)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目前有效期已届满。根据实施情况,经研究,我局修订起草了《武汉市贯彻<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10天(2019年6月14日-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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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对征求意见稿有意见者,请于征求意见期内向我局书面反馈。联系人:褚存龙,联系电话:85482326,邮箱:28191681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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