摇号:佳源湘湖印象17、18、24#销售公示方案+资金操作

来源:佳源湘湖印象 2019-03-06 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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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杭州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协调小组《关于实施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房源基本情况

本次预售项目为 湘印府,共 3 幢,房屋套数 91 套,其中91方户型 13 套,建筑面积 1188.54 ㎡,117方户型 33 套,建筑面积 3870.27 ㎡,136方户型 33 套,建筑面积 4484.26 ㎡,139方户型 12 套,建筑面积 1667.88 ㎡,总建筑面积 11210.95 平方米。房源装修情况为√精装□毛坯,房源均 23091  元/平方米,其中装修标准 3500 元/平方米。

二、购房意向登记条件

符合我市住房限购政策规定的家庭。

三、无房家庭优先政策

本次项目销售将提供总房源量30%比例的房源,供“无房家庭”优先摇号,贷款事宜按照银行和公积金信贷政策执行。

无房家庭是指:在我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的家庭,不含未婚、2018年4月4日后离异单身以及2018年4月4日后因自有住房交易产生的“无房家庭”。

购房意向登记人申请“无房家庭”资格时,应如实申报,确保提交资料和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摇号资格。

四、登记起止时间

自本项目商品住房预售许可证领取次日起3日内。2018年8月17日9时00分起至8月19日的17时00分止,接受网上登记报名。

在登记时间内已提交资料审核,但因资料不符合或缺失等原因未通过审核者,我司允许该部分客户在2018年8月20日16:00前重新提交资料审核。

注:请勿重复报名,若最终数据查重时发现存在重复报名情况的,将被取消意向登记、摇号及选房资格。

五、登记通道及咨询

1. 购房意向客户可搜索微信公众号:“佳源湘湖印象官微”或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佳源湘湖印象官微”,点击“报名通道”,选择“购房意向登记”,按系统提示要求录入相关信息、上传相关资料(详见第六条)提交审核。

2.审核完毕后“线上购房意向登记系统”将显示客户提交资料是否审核通过,成功通过审核者将在登记期内收到“恭喜登记成功短信”或可在系统内查询下载《意向登记审核通过回执单》作为线上登记成功凭证,同时不允许更改已登记信息。

3.线上登记是本批次房源意向客户登记的唯一方式,为方便客户解答疑问,本项目线下提供电话和现场咨询服务。

咨询电话:0571-8869 2666。

咨询地址:湘湖印象售楼处(杭州市萧山区蜀山街道风情大道与南六路交叉口)。

咨询时间:2018年8月13日至2018年8月19日,早9:00至晚17:00。

 

4.温馨提示:由于可能出现在线登记人数较多或同时登录等现象,如系统出现卡顿、崩溃等问题,请您错峰登录。为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六、购房意向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各资料上传要求 :详见《湘印府线上登记操作指南》)

1. 购房意向登记人及家庭成员(含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2. 户口本首页(集体户口可上传复印件)及家庭各成员个人页或户籍证明原件扫描件;

3. 婚姻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未婚不需要),离异须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原件扫描件或清晰照片;

4.以家庭为单位(含未成年子女)的杭州住房情况查询证明原件扫描件(临安、桐庐、建德、淳安户籍的购房家庭须同时提供户籍所在地住房情况查询证明和户籍所在地不动产登记查询证明的原件扫描件,有效期90天);

5.非杭州户籍须提供近36个月内连续24个月社保或个税缴交证明原件扫描件(如有新政出台,以新政为准);

6. 选择按揭付款方式的客户须提供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打印的个人征信证明原件扫描件。(①个人征信证明,有效期为6个月;②可提供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网站http://www.pbccrc.org.cn/)查询的个人征信报告;③7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无需提供个人征信报告)一次性付款无需提供征信证明,且后续不得变更付款方式;

7. 验资证明:购房意向家庭需先在开发商指定的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萧山农商银行、华夏银行、邮储银行开设个人账户,存入相应定期存款,同时提供上传相关资金证明清晰照片(无房且无贷款记录的客户,存款金额为60万;已拥有一套住房,或无住房但有住房贷款记录的客户,存款金额为120万;一次性付款的客户,存款金额为200万),存期从登记日起至本项目摇号结果公示结束后,若于公示结束日前存款余额低于要求的存款金额,将无资格参加摇号及选房。

8. 合作银行:

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华夏银行、萧山农商银行(上述银行含西湖区、上城区、下城区、拱墅区、江干区、滨江区、余杭区、萧山区所有支行)、邮储银行西兴镇支行

温馨提示:

(1)根据人民银行规定,节假日期间银行转账有单条最高限额,建议客户在工作日期间提前办理相应的银行资金证明手续。

(2)自预售证公示起即可办理定期存款。

七、购房意向登记

1.购房意向登记家庭(包括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或非家庭成员共同认购一套房屋的仅能登记一次。线上登记完毕并审核通过后,我司将在官方微信的“线上购房意向登记系统”中出具电子回执单及“恭喜登记成功短信”作为登记凭证。

2. 线上购房意向登记工作截止后,本公司将整理汇总所有意向登记人情况,形成《购房意向登记汇总表》并在我司官方微信“佳源湘湖印象官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意向登记结束次日9时00分起至20时00分止,公示期间接受异议,逾期不再受理。

3. 《购房意向登记汇总表》经公示无异议的报送杭州市国立公证处进行公证。

八、摇号方式

杭州市国立公证处确定时间、地点,组织实施公证摇号。

首轮摇号:根据本方案第三条规定的比例,优先摇出“无房家庭”入围户数(即27户),但不确定选房顺序;

第二轮摇号:首轮摇号未入围的“无房家庭”与非无房家庭共同摇号,摇出剩余入围户数(即64户),但不确定选房顺序。同时摇出未入围家庭的轮候顺序;

第三轮摇号:前两轮摇出的入围家庭共同摇号,摇出选房顺序号。

公证机构和本公司可邀请部分登记家庭代表等参加本次摇号活动。

经公证的摇号结果将在规定场所进行公示。

九、选房方案

1.本公司根据《关于实施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选房方案。具体时间及地点将另行通知各入围家庭。

2. 最终选房结果将于选房工作结束后次日9时00分起至20时00分止,即在销售现场进行公示。

3. 选房结果公示结束后,由本公司将最终选房结果报房管部门进行备案。

十、其他公示事项

购房家庭需于成功选房2日内按照银行信贷政策支付相应的首付款,如无法按期付款的,视为放弃购买。

十一、监督投诉

在本登记活动中发现有违反《关于实施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工作的通知》规定事宜的,可向本项目受托公证机构或其他相关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杭州湘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571-88692666

臻心提示:

· 本宣传资料不作为要约或承诺,出卖人保留对宣传资料修改和解释权利;

· 本宣传资料提及的及样板房装修不作为实际交付标准,最终以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

· 本资料制作时间为2018年8月15日,有效期截止至2018年8月31日,预售许可证号:萧售许字(2018)第00552号。敬请留意最新资料,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版权疑问请及时联系,告之即删;

·文字和图片之间无必然联系,仅供读者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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