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杭州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协调小组《关于实施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房源基本情况
本次预售项目为白鹭郡西(万科郡西云台)75号楼,共1 幢,可售房屋套数26套,总建筑面积6258.09㎡。房源装修情况√精装□毛坯,其中建筑面积约200㎡共计19套、建筑面积约300㎡共计6套、建筑面积460㎡共计1套。房源均价:53394元/平方米,其中包含装修价6000元/平方米。
二、购房意向登记条件
符合我市住房限购政策规定的家庭。
三、无房家庭优先政策
本次项目销售将提供不低于总房源量10%比例的房源,供“无房家庭”优先摇号,贷款事宜按照银行和公积金信贷政策执行。
无房家庭是指:在我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的家庭,不含未婚、2018年4月4日后离异单身以及2018年4月4日后因自有住房交易产生的“无房家庭”。
购房意向登记人申请“无房家庭”资格时,应如实申报,确保提交资料和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优先摇号资格。
四、登记起止时间
自本项目商品住房预售许可证领取次日起5日内,2018年7月3日至2018年7月7日每日 9 时 00 分起至 18 时 00 分止。
五、登记地点
现场登记地点为:杭州市余杭区良渚文化村郡西云台销售展示中心。
六、购房意向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1.购房意向登记人及家庭成员(含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2.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及家庭各成员个人页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3.婚姻证明复印件(未婚不须要),离异须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复印件(核对原件);
4.以家庭为单位(含未成年子女)的杭州住房情况查询证明原件(临安、桐庐、建德、淳安户籍的购房家庭须同时提供户籍所在地住房情况查询证明原件);
5.非杭州户籍须提供近36个月内连续24个月社保或个税缴交证明原件(如有新政出台,以新政为准);
6.选择按揭付款方式的客户须提供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打印的个人征信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①个人征信证明,有效期为6个月;②可提供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网站(http://www.pbccrc.org.cn/)查询的个人征信报告;③7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无需提供个人征信报告)一次性付款无需提供征信证明;
7.350万存款证明(银行活期、定期存款证明或存折复印件,核对原件)。
七、购房意向登记
1.购房意向登记家庭须填写《认购申请表》,每个家庭(包括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或非家庭成员共同认购一套房屋的仅能登记一次。登记完毕后,本公司将出具书面回执作为登记凭证。
2.购房意向登记工作截止后,本公司将整理汇总所有意向登记人情况,形成《购房意向登记汇总表》在销售现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意向登记结束次日9时00分起至20时00分止,公示期间接受异议,逾期不再受理。
3.《购房意向登记汇总表》经公示无异议的报送杭州国立公证处进行公证。
八、摇号方式
杭州国立公证处确定时间、地点,组织进行公证摇号。
首轮摇号:根据本方案第三条规定的比例,优先摇出“无房家庭”入围户数(即3户),但不确定选房顺序;
第二轮摇号:首轮摇号未入围的无房家庭与非无房家庭共同摇号,摇出剩余入围户数(即23户),但不确定选房顺序。同时摇出未入围家庭的轮候顺序;
第三轮摇号:前两轮摇出的入围家庭共同摇号,摇出选房顺序号。公证机构可邀请部分登记家庭代表参加本次摇号活动,经公证的摇号结果将在规定场所进行公示。
九、选房方案
1.本公司根据《关于实施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选房方案,并邀请杭州国立公证处进行公证。具体时间及地点将另行通知各入围家庭。
2.最终选房结果将于选房工作日结束后次日9时00分起至20时00分止,在销售现场进行公示。
3.选房结果公示结束后2日内,由本公司将最终选房结果报房管部门进行备案。
十、监督投诉
在本次登记活动中发现有违反《关于实施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工作的通知》规定事宜的,可向本项目受托公证机构或其他相关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杭州林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日
该销售公示方案为我司在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指导下根据《通知》精神拟订。本项目推广名“郡西云台”,核准地名“白鹭郡西”。本项目开发商为杭州林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售证号:余售许字(2018)第004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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