摇号:万科坤和和家园臻园14号楼销售公示方案

来源:365淘房 2018-06-11 2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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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杭州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协调小组《关于实施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房源基本情况

本次预售项目为和家园臻园,共1幢,房屋套数90套,其中约148平方米3套、约165平方米81套、约240平方米6套,建筑面积15178.83平方米。房源装修情况为精装,房源均价41700元/平方米,其中装修标准 4000元/平方米。

二、购房意向登记条件

符合我市住房限购政策规定的家庭。

三、无房家庭优先政策

本次项目销售将提供总房源量20%比例的房源,供“无房家庭”优先摇号,贷款事宜按照银行和公积金信贷政策执行。

无房家庭是指:在我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的家庭,不含未婚、2018年4月4日后离异单身以及2018年4月4日后因自有住房交易产生的“无房家庭”。

购房意向登记人申请“无房家庭”资格时,应如实申报,确保提交资料和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摇号资格。

四、登记起止时间

自本项目领取商品住房预售许可证次日起3日内。2018年6月15日—2018年6月17日每日9:00起至20:00止。

五、登记地点

本项目采用线上报名登记,关注【杭州万科客户服务】微信公众号,发送关键词“购房意向登记”至公众号后,点回复链接进入申请页面。该通道为本次线上登记的唯一通道。

线上购房意向登记是本批次房源销售过程中唯一登记方式。在线上登记期间,本项目提供电话及现场咨询服务。

咨询电话:0571-85225558、85225559

现场咨询地址:杭州西湖区杨梅山路和家园销售展示中心。

现场咨询时间:2018年6月15日—2018年6月17日每日9:00至18:00。

六、购房意向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线上登记详细操作指南链接如下:https://mp.weixin.qq.com/s/tRal7ejGJvnSmbs2uOMSrg

1.购房意向登记人及家庭成员(含未成年子女)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彩色扫描或原件拍照上传;

2.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各家庭成员个人页彩色扫描件或原件拍照上传,或户籍证明原件拍照上传;

3.婚姻证明(单身无须提供);离异须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原件拍照上传;

4.以家庭为单位(含未成年子女)的杭州住房情况查询证明原件扫描件或原件拍照上传(临安、桐庐、建德、淳安户籍的购房家庭须同时提供户籍所在地房管部门及土管部门住房情况查询证明原件扫描或原件拍照上传);

5. 非杭州户籍家庭须提供近36个月内连续24个月社保或个税缴交证明原件扫描或原件拍照上传(如有新政出台,以新政为准);

6.选择按揭付款方式的客户须提供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打印的个人征信证明原件扫描或原件拍照上传;

(① 个人征信证明,有效期为6个月;② 可提供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网站(http://www.pbccrc.org.cn/)查询的个人征信报告;③ 7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无需提供个人征信报告。)一次性付款无需提供征信证明。

7.验资证明:杭州无房且全国范围内无贷款记录的家庭,提供200万元现金存款证明;杭州已拥有一套住房或杭州无住房但全国范围内有贷款记录的家庭,提供400万元现金存款证明;一次性付款或无贷款资格家庭,提供600万元现金存款证明;(以上存款证明为银行活期或定期现金存款证明,原件扫描或原件拍照)

七、购房意向登记

1.购房意向登记家庭(包括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或非家庭成员共同认购一套房屋的仅能登记一次。登记完毕并通过预审后,将收到短信和公众号微信通知。

2.购房意向登记工作截止后,本公司将整理汇总所有意向登记人情况,形成《购房意向登记汇总表》在销售现场及微信公众号“杭州万科”和“杭州和家园”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6月18日9:00起至19:00止。(公示期间接受异议,逾期不再受理)

3.《购房意向登记汇总表》经公示无异议的报送 杭州市国立公证处(公证机构)进行公证。

八、摇号方式

杭州市国立公证处确定时间、地点、组织实施公证摇号。

首轮摇号:根据本方案第三条规定的比例,摇出“无房家庭”优先入围户数(即18户),但不确定选房顺序;

第二轮摇号:首轮摇号未入围的无房家庭与非无房家庭共同摇号,摇出剩余入围户数(即72户),但不确定选房顺序。同时摇出未入围家庭的轮候顺序;

第三轮摇号:前两轮摇出的入围家庭共同摇号,摇出选房顺序号;

公证机构和本公司可邀请部分通过预审的登记家庭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加本次摇号活动。

经公证的摇号结果将在规定场所进行公示。

九、选房方案

1.本公司根据《关于实施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选房方案,并由杭州市国立公证处对选房活动进行现场监督。具体时间及地点将另行通知。

2.最终选房结果将于选房工作结束后,在销售现场进行公示。

3.选房结果公示结束后2日内,由本公司将最终选房结果报房管部门进行备案。

十、监督投诉

在本登记活动中发现有违反《关于实施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工作的通知》规定事宜的,可向本项目受托公证机构或其他相关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返回杭州365淘房>>

杭州振兴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2018年6月11日

电话:400-8181-365转15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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