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杭州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临时安置费和搬迁费标准的通知》正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此次征求意见稿上的房屋征收临时安置费和搬迁费标准在2016年公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临时安置费和搬迁费标准基础上,根据2017年我市城市房屋租赁市场行情实际情况及搬迁费用情况进行了适度上调。其中,住宅房屋征收临时安置费每户每月调整到不低于2100元,住宅房屋建筑面积低于48平方米的,也可结合所处地段临时安置费标准按48平方米计算;住宅房屋征收搬迁费标准调整至每户1800元,非住宅房屋搬迁费由征收部门按实支付。
目前,《通知》正在网上征求意见,有意见建议的社会公众可于5月18日前向市住保房管局进行咨询或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提出意见。返回杭州365淘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