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发布一则《关于简化港澳台居民在我市购房相关资料要求的通知》,为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战略部署,通知明确了港澳台居民在东莞市就业、创业、学习、生活及在东莞市购房相关资料要求,通知将于8月1日起正式实施。
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获悉,港澳台居民年满18周岁、在东莞市已领取居住证且个人名下无住房的,可以购买一套新建商品住房。港澳台居民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新建商品住房。
此外,通知指出,符合资格的港澳台居民在东莞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需提供居民身份证或港澳及台湾通行证、在东莞市领取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同时还需《东莞市购房人家庭商品住房情况查询记录》资料。
通知表示,其他境外个人在东莞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仍按《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住房限购政策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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