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高层次人才评定放宽到60周岁以上 鼓励人才购房

来源:吉林省政府新闻办 2019-07-11 1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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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11日(星期四)上午10时,吉林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在省政务大厅三楼新闻发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会议的主题是解读《吉林省人才18条政策“1+3”配套实施细则》有关情况。吉林省人社厅副厅长张立福出席并介绍了有关情况,吉林省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处长张弘、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副处长于淼一并出席回答了记者提问。吉林省委宣传部副巡视员杨红军主持了本场新闻发布会。

杨红军:

各位记者:

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省委、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人才工作。2018年,我省制定了《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意见》,出台了18条保障政策,为引进和留住人才创造更加良好的平台和发展环境。今年,省人社厅进一步制定出台“1+3”配套实施细则,目的就是要加快推动人才18条政策落地见效,扎实做好招才引才聚才工作。今天,我们邀请到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张立福先生,他将为大家详细解读吉林省人才18条政策“1+3”配套实施细则,出席今天发布会的还有省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处长张弘先生、省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副处长于淼先生,他们将一并回答记者提问,请媒体给予充分关注。

下面,首先请张副厅长介绍情况。

张立福:

大家上午好!

今天,我们将公开发布吉林省人才18条政策“1+3”配套实施细则有关政策。这次制定出台“1+3”配套实施细则,主要由1个《吉林省享受“18条”人才政策待遇对象的评定办法》和《吉林省引进人才配偶就业及子女就学实施细则》《吉林省引进人才安家补贴实施细则》《吉林省创新创业人才贡献奖励实施细则》3个文件组成,共涉及4项政策,根本目的就是要加快推动人才18条政策落地见效。

一、关于配套实施细则制定的目的意义

(一)制定配套实施细则是有效应对人才挑战的迫切需要。近年来,受自然条件、区位条件、收入水平和软环境等因素影响,我省与沿海发达地区相比优势不足,引才难、留才难以及人才流失等问题较为突出。虽然,我省在实施人才18条政策中,取得了良好成效。但客观的看,受国际国内人才竞争的大环境影响和自身条件限制,我省人才工作依然面临严峻挑战。制定出台“1+3”配套实施细则,就是要通过不断完善细化人才18条政策,进一步强化和提升我省人才工作水平,不断增强我省对人才的吸引力和竞争力。

(二)制定配套实施细则是省委省政府部署的一项重要任务。人才18条政策出台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政策落实工作,景俊海省长在省政府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会上强调“在组织实施好‘18条人才政策’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办法,创造条件,搭建平台,让各类人才在吉林安心安身安业、投身振兴大业。”今年全省“两会”期间,景俊海省长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推进人才强省建设,继续出政策、优环境、增就业,把本地的人才活力激发出来,把外出的人才吸引回来”,并将“研究制定人才18条政策配套细则”工作列为2019年省政府重点目标责任制,重点督办推进。

(三)制定配套实施细则是主动回应人才各类需求的具体措施。引才难,留才更难。要想让我省引进人才能够更好地扎根吉林干事创业,就要急人才所急、想人才所想,采取内部挖掘、横向吸收、外部借鉴的方式,大胆解放思想,务求政策上的最大创新与突破,确保我省人才政策具有较高的含金量和较强的竞争力。去年以来,我们在广泛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突出以引进人才关注度较高的“配偶就业”、“子女入学”、“安家补贴”、“创业奖励”等问题为重点,研究制定“1+3”配套实施细则。我们希望通过制定出台“1+3”配套实施细则,主动回应人才的各类需求,加快落实人才激励政策和待遇,让各类人才都能够深切感受到吉林求贤若渴的诚意,海纳百川的胸襟,引导更多的人才到吉林就业创业。

二、起草过程

从去年人才18条政策颁布之后,我厅积极协调省委、省政府相关部门,采取内部挖掘、横向吸收、外部借鉴的方式,集中力量,分三个阶段研究起草了“1+3”配套实施细则。

(一)集思广益,力求政策制定的激励性。采取印发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走访调研等方式,广泛征求吸纳相关厅局、行业专家、相关领域人才和基层人事管理干部的意见建议,抓住了问题关键,形成了工作思路,明确了攻坚方向。

(二)突出重点,力求政策制定的精准性。在政策起草过程中,主要围绕人才政策碎片化、创业激励不充分、人才安居创业环境不优等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实施一系列含金量较高、针对性强、激励作用较大、操作性较强的惠才政策。总的看,“1+3”配套实施细则达到了统分结合、精准施策的目的。

(三)充分论证,力求政策制定的实效性。在政策起草过程中,我厅先后征求了教育厅、财政厅、住建厅等相关部门意见,对相关政策进行了多次论证和修订。在此基础上,形成了“1+3”配套实施细则,并严格履行了相关程序,相关政策依据合理充分。

希望各位媒体朋友对本次活动和政策措施予以广泛报道,深入宣传,扩大政策社会知晓度,共同营造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的浓厚宣传氛围。

谢谢大家!

杨红军:

感谢张副厅长。下面是记者提问时间。哪位记者要提问请举手示意。在提问前,请先介绍自己代表的媒体机构。

国际在线记者:请问张弘处长,制定出台“1+3”配套实施细则,在顶层设计上都有哪些考虑?

张弘:首先,研究制定人才18条政策配套实施细则,是省委、省政府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根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年初以来,省人社厅密切联合省直有关部门,在深入研究、广泛调研、反复论证的基础上,确定了“1+N”的工作模式,全力推动人才18条政策落地见效。主要基于三个方面考虑:一是实行“1+N”的工作模式,有利于推动实施细则有序配套。人才18条政策,不是一个专项政策,而是多个激励政策的有效集合。“1+3”配套实施细则,只是对人才18条政策中的部分政策进行了细化分解,还有一些配套实施细则需要在下一步逐步制定配套。所以,我们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综合考虑采取“1+N”的工作模式,有利于有序形成科学配套的政策集群,推动人才18条政策全面落地。按照工作计划,本着“成熟一个、推出一个、落地一个”的思路,年底前我省还将举办第二次有关政策新闻发布会。二是实行“1+N”的工作模式,有利于推动各部门联动落实。大家看到,“1+3”配套实施细则都是逐条对照人才18条政策制定出来的。在文件制定过程中,我们充分考虑到政策落实的时效性、精准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明确了工作主体,强化了主体责任。同时建立完善了各部门联动协作工作机制,从政策落实的第一个环节开始,就有序组织相关部门参与协作,有利于打通部门间的“中梗阻”,强化各部门的参与权、知情权和决策建议权,形成推动工作落实的整体合力。三是实行“1+N”的工作模式,有利于推动政策待遇精准落地。“1+3”配套实施细则中,《吉林省享受“18条”人才政策待遇对象的评定办法(试行)》主要发挥总牵引作用,也就是所谓的“1”。我们总的考虑,就是按照“先定级、再对标、后兑现”思路,在对人才综合评定的基础上,科学匹配激励政策,然后采取“按图索骥”、“对号入座”的方式,指导各部门分类落实兑现,更有利于推动人才政策待遇的精准落实。

东亚经贸新闻记者:请问张弘处长,本次“1+3”配套实施细则的制定出台有哪些特点?

张弘:主要有三个特点。

一是政策的制定突出统分结合,分工协作,有利于充分发挥各工作部门的协同联动作用。首先在“统”字上下功夫,推动各地区和各部门之间统一定位、统一步调、统一标准、统一流程,提升了政策落实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其次在“分”字上求实效,进一步细化明确了各部门责任分工,引导各部门立足职能、分工协作,多点突破、高效推进,确保了配套细则及时制定出台。第三在“联”字上做文章,配套细则中明确了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联合评议、联合认定、联合监督,有效形成了联席、联析、联动的工作格局,为“1+3”配套实施细则顺利出台提供了组织保障,也为其他人才政策的制定提供了工作参考。

二是政策的制定突出特事特办、精简高效,有利于营造优化爱才惜才留才用才的良好环境。首先在工作流程上突出一个“简”字,符合条件的人才只需通过用人单位到同级人社部门履行评定程序即可;其次在优化服务上突出一个“快”字,对引进人才建立“一人一策”、“一事一议”、特事特办和全方位免费帮办服务机制,进一步提升了工作效能;三是在保障机制上突出一个“常”字,建立了跟踪问效、激励奖惩机制,明确了人才工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确保了人才激励政策落实到位。

三是政策的制定突出精准发力、分类施策,有利于激励各类人才在吉林创新创业创优创造。“1+3”配套实施细则充分考虑到我省各类引进人才的实际情况,一方面通过配套实施细则提升“共性化服务”水平,根据引进人才普遍关注的焦点、难点问题,我们集中提出了住房补贴、家属就业、子女安置等多项吸引政策,优化了创新创业环境,解除了人才的后顾之忧。另一方面通过改革放权加强“个性化服务”力度,提出了允许科研机构创办科技企业、下放了科研经费支配权,改进了科研项目结余资金管理方式,允许结余资金在2年内自行统筹使用等政策,放宽了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条框限制,赋予了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更大的发展空间,切实为人才创新创业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央广网记者:请问于淼副处长,“1+3”配套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和具体措施都有哪些?

于淼:“1+3”配套实施细则,主要由《吉林省享受“18条”人才政策待遇对象的评定办法(试行)》和《吉林省引进人才配偶就业及子女就学实施细则(试行)》《吉林省引进人才安家补贴实施细则(试行)》《吉林省创新创业人才贡献奖励实施细则(试行)》4个文件组成。

(一)以人才评定为牵引,统筹推进人才政策待遇落实。这次制定的《吉林省享受“18条”人才政策待遇对象的评定办法(试行)》,是三个配套细则的总牵引和总遵循,是人才待遇兑现落实的前置条件。主要考虑对我省引进人才和省内符合激励条件的自有人才进行标准化、规范化和精细化评定,既要确保人才质量和政策适用度,更要维护用人单位和人才的既得利益不受损。在评定范围上,打破了国籍、户籍和身份限制,允许聘期内已引进人才与新引进人才享受同等评定政策。在评定条件上,将高层次人才评定年龄放宽到60周岁以上。在评定方式上,采取材料认定和答辩评审两种方式。对经评定人员,分类配套落实政策待遇。在监督管理上,对评定人才和兑现的待遇实行动态管理,在聘期内发生变化的,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或取消。目前,在这项工作上,我省已先行启动工作程序,并初步取得良好成效。我厅联合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等部门,共评审认定了32名高层次引进人才、4名离岗创业人才和421名博士人才,并对16人专门认定了职称,对430名引进人才专项配套了2200万元安家补贴资金。

(二)科学细化三个配套实施细则,强化了人才政策待遇激励导向。一是制定实施的《吉林省引进人才安家补贴实施细则(试行)》,将人才细分为八个类别,进一步明确了3-200万元的税后安家补贴发放标准。同时,新增了鼓励人才在吉购房置业扶持政策;二是制定实施的《吉林省引进人才配偶就业及子女就学实施细则(试行)》,具体明确了各级人社部门为家属就业安置的责任主体,教育部门为子女就学的安置主体,主要对人才家属就业和子女就学条件进行了细化约定;三是制定实施的《吉林省创新创业人才贡献奖励实施细则(试行)》,具体明确了采取匹配奖励、专项奖励和用人单位适当匹配奖励的三种方式,重点对获得国家级荣誉或专业技术大奖且在吉林省创新创业的高层次人才进行特殊奖励。这项实施细则的制定实施,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各类人才的重视与关爱、支持与期盼,必将会在全省掀起新一轮创新创业热潮,让各类人才更加坚定在吉林干事创业的信心和决心。

东亚经贸新闻记者:请问于淼副处长,在工作程序上省人社厅如何保障“1+3”配套实施细则落地见效?

于淼:按照“先定级、再对标、后兑现”的思路,我们主要设置了三个工作程序,推动“1+3”配套实施细则落地见效。一是在人才类别认定环节上,充分发挥各级人社部门牵头抓总作用,充分调动各部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在科学设定人才评定标准、随时受理人才需求的基础上,建立健全政府相关部门和业内专家共同参与的人才评定机构,采取民主共议和业内评价相结合的方式,首先组织开展人才评定工作,并按照人才评定类别对照细则标准和范围,综合匹配人才适用的激励政策和待遇,向相关部门下发人才政策待遇匹配兑现通知单。二是在政策待遇兑现上,各部门根据人才政策待遇匹配兑现通知单,结合各自职责分工,在规定时间内,分别落实兑现人才匹配政策和待遇。在工作时限方面,我们对有的工作办理程序缩减了5个工作日,有的缩减了10个工作日,有的由原来的30个工作日压缩到了15个工作日,有效提高了工作办结效率。三是在反馈备案环节上,规定政府相关部门在履行兑现人才政策待遇后,及时向各级人社厅上报备案,由各级人社部门统一上报省人社厅。在运转以上工作程序中,省人社厅承担重要的监管督导职责,通过工作调度、统计、汇总和备案等环节,对各地区、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管督导,并实行奖惩问责机制,切实推动各项政策细则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新华社记者:请问张立福副厅长,下一步我省还将采取哪些措施深入推进引才、聚才、留才、用才工作?

张立福:下一步,我省将坚持“稳引并重”的原则,在继续加大引才工作力度的基础上,重点围绕稳定人才集中发力,打好各类人才培养、使用、激励的“组合拳”,最大限度释放政策红利。一是计划采取政府与市场合作的方式,打造融投资1亿元左右的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金池”,为高层次人才团队和人才所在单位创新创业提供充足的、可持续的资金扶持;二是制定出台《吉林省人才“吉享卡”实施细则(试行)》,通过发放人才卡,为各类人才在社会保险、就医体检、交通出行等方面提供高端优质服务,让各类人才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归属感,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三是全面落实国家《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关于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的意见》和《关于改革完善基层医疗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和岗位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探索开展专设岗位评聘教师和医生改革试点,切实解决县乡基层一线专业技术岗位少、职称评聘难、设备没人用、人才短缺等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在留住用好基层一线人才的同时,引导市县两级人才向基层一线和艰苦边远地区流动;四是进一步加大职称评审放权力度。将职称自主评聘权下沉一级,直接下放到高校、科研院所的双特色、双一流专业学科所在的二级学院(单位)和三级甲等医院以及大型民营企业集团,为用人单位和民营企业自主选人用人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撑;五是加大人才选拔表彰力度。组织开展吉林省第六批拔尖创新人才选拔表彰活动,创新完善奖励办法,让更多的吉林籍人才早日实现“燕归巢”,让更多的本土优秀人才能够安心、舒心地在吉林创新创业创优创造,让各类人才竞相迸发,人才智力充分涌流。

杨红军: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

谢谢大家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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