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实施轨道交通工程风险分级防控预防机制

来源:杭州建设 2019-05-12 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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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9日,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轨道交通工程风险分级防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工作的通知》(杭建监总〔2019〕34号),正式实施轨道交通工程风险分级防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从风险动态分级管理、规范风险预防管理制度、落实责任主体隐患排查治理等方面进一步明确各方责任主体的工作职责。

风险动态分级划分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范及文件,结合杭州实际,杭州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安全风险等级划分分为I、II、III、IV级(I级为最高风险等级),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完成风险等级划分并告知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风险动态预警管控

风险动态分级按红色、橙色、黄色蓝色四个预警级别,分别表示不可接受、不愿接受、可接受和可忽略风险。

施工单位根据施工作业的环境、同一作业面的最多作业人数及当前监测数据反映的安全状态进行风险实时评估,对可能产生较大及重特大事故的,在现场施工部位的显著位置设置警示标牌。

施工单位在涉及重大风险的施工前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包含风险防控相关安全技术措施,在施工条件允许下有效降低实施过程风险。

风险动态预警分级及处置表

种类

分级名称

内容描述

预警处置

1

蓝色预警

监测数据达到监测预警(工程报警值80%),需提醒各方关注该监测数据的持续变化状况,必要时现场须采取防范措施。

召开蓝色预警分析会,针对预警原因,确定后续施工风险控制措施,形成会议纪要,并明确黄色预警响应条件。

2

黄色预警

监测数据达到工程报警级别(日报警或累计报警),结合现场及周边环境巡查情况,综合判断为可接受风险,现场须采取防范措施。

召开黄色预警分析会,针对报警原因,确定后续施工风险控制措施,形成会议纪要及方案进行落实,并设置橙色预警响应条件。

3

橙色预警

监测数据达到工程报警级别(日报警与累计报警),结合现场及周边环境巡查情况,综合判断为不愿接受风险,工程处于不安全状态,现场须立即采取控制措施。

召开各方责任主体负责人橙色预警分析会,必要时应邀请相关技术专家参会指导。分析原因,研究后续施工措施,形成专家意见或会议纪要进行专人落实。当发生突发险情时,应立即启动相应级别应急预案,相关信息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设置红色预警响应条件。

4

红色预警

监测数据达到红色预警响应条件、周边环境出现异常变化的,或监测数据有很大突变,结合现场及周边环境巡查情况,综合判断为不可接受风险,工程处在应急处置状态。

立即停工(抢险措施除外),召开各方责任主体负责人红色预警分析会,应邀请相关技术专家。分析原因,明确要求,研究后续施工措施,形成专家意见或会议纪要。制定补充处置方案,落实领导带班实施。当发生突发险情时,应立即撤出人员,启动相应级别应急预案,相关信息及时上报相关管理部门。

完善重大风险预防制度

1

风险定期评估制度

建设单位牵头对建设周期内的轨道交通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风险进行全面的辨识与评估,并编制相关风险评估报告。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根据风险评估报告,每周对重大风险安全状态进行评估并建立健全风险管理的相关台账,对工程风险分级预警状态处于红色或橙色的,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必须到场参加评估。

2

风险预防领导带班制度

当风险预警为红色时,建设、施工及监理单位企业相关负责人履行领导现场带班职责;当风险预警为橙色时,建设、施工及监理单位企业片区指挥部(分公司)负责人履行领导现场带班职责。

当带班过程中发现紧急情况(如周边环境突变、围护结构严重变形等)应立即通知到相关管理部门,做好应急抢险工作。发生突发事件后,各方责任主体在处置完毕后对施工现场风险重新进行等级评估。

3

重大风险预控措施宣讲制度

重大风险在实施节点验收前,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向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及监理单位现场相关主要管理人员专题讲解风险预控措施。

当预警为橙色和红色时,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要立即组织风险处置,做好现场抢险或落实现场推演,确认有关人员在岗到位情况及设备物资现场的存放和完好情况,并留存好相关影像资料。

4

重大风险管控情况总监专题汇报制度

项目总监将所在项目阶段性重大节点施工的风险技术措施及其管控方式等整理汇总并向建设单位汇报,并接受监管部门抽查。

5

流动式起重机械信息化管控制度

轨道交通工程项目施工现场使用的流动式起重机械(履带起重机、汽车起重机)纳入信息化管控平台。施工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流动式起重机械信息化管控平台,通过手机实时上传信息化管控平台。

完善关键节点验收制度

建设单位建立关键节点风险管控验收管理制度,并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测等单位开展节点风险管控验收工作。

建设单位所组织的关键节点验收可结合现场安全管理的实际增加施工前条件验收的关键节点,但不能擅自减少关键节点。

出具验收结论

通过验收——施工单位完成准备工作,满足关键节点施工各项条件要求,各方主体意见一致,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整改后通过验收——关键节点施工存在一般条件不符合要求,经验收小组讨论评估认为可整改后通过验收的,施工单位按验收意见进行整改,并经监理、建设单位确认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不通过验收——建设、施工单位准备工作不充分,关键节点施工存在主控条件不符合要求的,验收结论为不通过验收。

中止验收——参建单位项目负责人无故不到岗履职,验收结论为中止验收。

验收结论为不通过和中止验收的,建设单位应重新组织关键节点验收。

通知还进一步明确了建设五方主体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具体职责。

“工地安全无小事”,到2022年,杭州将完成466公里轨道交通建设任务,平安建设相当重要。

风险预警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将直接关系地铁工程安全推进,为出台和实施好这项机制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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