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这7828套商品住房公开租赁、政府把关!名单收好!

来源:市住保房管局 2019-04-22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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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杭州住保房管局完成了对多个地块的自持商品房项目信息核验工作,并出具了《自持商品房屋备案证明》。截至目前,杭州市区范围内已有81宗涉宅地块出现竞拍自持比例,其中38个自持比例商品房项目完成房屋备案,共有房源7828套,都有哪些地方?看好啦!

38个项目,已备自持房源7828套

2017年4月、2018年7月杭州先后出台《杭州市企业自持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企业自持商品房屋租赁管理的通知》等文件,培育和发展杭州住房租赁市场。

按照《通知》等有关规定,杭州住保房管局重点从自持商品房屋租赁项目方案联审、预售许可(销售备案)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对外公开租赁等环节入手,确保自持商品房屋足额建设,按期开工、竣工和交付,并严格用于公开对外租赁。

截至目前,杭州市区范围内已累计完成38个涉及自持比例商品房项目在首次申请预售许可前的信息核验工作,出具《自持商品房屋备案证明》38份,确认可用于租赁的自持商品住房建筑面积63.66万平方米,房源7828套

目前,这些项目都在建设中,有最新消息,杭小微也会第一时间和大家分享。

公开租赁,单次租期不超过10年

根据规定,当涉及自持比例的商品房项目通过工程规划验收后,在办理不动产登记前,开发商需要向房管部门报备项目租赁方案,包括租金价格、出租形式等。

项目的租赁信息也将会发布到杭州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上(http://zl.hzfc.gov.cn/webrent/),大家可以在这个阶段对项目进行预租。在自持商品房屋办理不动产登记后1个月内,企业应按照原提交的租赁方案将自持商品房屋在租赁平台全部公开租赁,并通过租赁平台进行租赁合同网签,按规定办理租赁房屋登记备案手续。

另外,自持商品房屋对外出租单次租期不得超过10年,单次收取租金的期限不得超过1年,开发企业不得以租代售、变相销售自持商品房屋使用权,并对开发企业租赁备案时申报的租赁价格作了相应限制,明确租赁价格一经确定,原则上1年内不得上调。

项目名单收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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