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杭州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协调小组《关于实施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房源基本情况
本次预售项目为临安宝龙广场6幢,其中可售住宅房源103套(90方户型53套、111方户型50套),建筑面积10305.21平方米。房源均价18300元/平方米。
二、购房意向登记条件
不设条件。
三、无房家庭优先政策
本次项目销售将提供总房源量30%比例的房源,供“无房家庭”优先摇号,贷款事宜按照银行和公积金信贷政策执行。
“无房家庭”是指同时在杭州市限购范围内及临安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的家庭,不含未婚、2018年4月4日后离异单身以及2018年4月4日后因自有住房交易产生的“无房家庭”,桐庐县、建德市、淳安县户籍的除符合以上条件外,还须同时在其户籍所在地范围内无自有住房。
购房意向登记人申请“无房家庭”资格时,应如实申报,确保提交资料和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优先摇号资格。
四、登记起止时间
自本项目领取商品住房预售许可证次日起3日内,即2018年11月26日至11月28日,上午9点整至下午6点整,接受现场登记申请。
五、登记地点
现场登记地点为:临安宝龙广场售楼处(临安区锦北街道西墅街与醉花路交汇处)。
六、购房意向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1.购房意向登记家庭须填写《认购申请表》,每个家庭(包括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或非家庭成员共同认购一套房屋的仅能登记一次。登记完毕后,本公司将出具书面回执作为登记凭证。
2.购房意向登记工作截止后,本公司将整理汇总所有意向登记人情况,形成《购房意向登记汇总表》在销售现场及微信公众号“临安宝龙广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意向登记结束次日上午9点整起至下午6点整止,公示期间接受异议,逾期不再受理。
3.《购房意向登记汇总表》经公示无异议的报送杭州市国立公证处进行公证。
七、购房意向登记
1.购房意向登记家庭须填写《认购申请表》,每个家庭(包括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或非家庭成员共同认购一套房屋的仅能登记一次。登记完毕后,本公司将出具书面回执作为登记凭证。
2.购房意向登记工作截止后,本公司将整理汇总所有意向登记人情况,形成《购房意向登记汇总表》在销售现场及微信公众号“临安宝龙广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意向登记结束次日上午9点整起至下午6点整止,公示期间接受异议,逾期不再受理。
3.《购房意向登记汇总表》经公示无异议的报送杭州市国立公证处进行公证。
八、摇号方式
意向客户登记数达到摇号条件的由杭州市国立公证处确定时间、地点、组织实施公证摇号。
首轮摇号:根据本方案第三条规定的比例,摇出“无房家庭”优先入围户数(即31户),但不确定选房顺序;
次轮摇号:首轮摇号未入围的“无房家庭”与非“无房家庭”共同摇号,摇出剩余入围户数(即 72户),但不确定选房顺序。同时摇出未入围家庭的轮候顺序;
末轮摇号:前两轮摇出的入围家庭共同摇号,摇出选房顺序号。
公证机构和本公司将随机邀请部分登记家庭代表至摇号现场观看摇号活动。非在受邀范围内的登记家庭可以通过杭州市国立公证处网站(http://www.hz-notary.com/)或关注微信公众号“杭州国立公证资讯”及时了解摇号结果。
经公证的摇号结果将在销售现场及微信公众号“临安宝龙广场”进行公示。
九、选房方案
本公司根据《关于实施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选房方案。具体时间、地点及选房细则将另行通知。
十、其他公示事项
购房家庭需于成功选房后7日内,按照银行信贷政策支付相应的首付款,一次性付款的购房家庭需付清全部房款,并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如无法根据付款方式按期付清相应房款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即视为放弃购买,本公司有权将房屋另行出售。
十一、监督投诉
在本登记活动中发现有违反《关于实施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工作的通知》规定事宜的,可向本项目受托公证机构或其他相关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杭州龙耀实业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571-58605712
2018年 11月23日
该销售公示方案为我司在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及杭州市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同指导下根据《通知》精神拟订;本项目推广名为“宝龙广场”,核准地名为“龙沁城”;开发商:杭州龙耀实业有限公司;预售许可证号:临售许字(2018)第0088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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