摇号:德信九溪云庄1、2、5号楼销售公示方案

来源:德信九溪云庄 2019-03-06 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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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杭州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协调小组《关于实施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NO.1丨项目房源基本情况:

本次预售项目为德信九溪云庄1幢、2幢、5幢 ,共3幢,可售房源:150-160平方米户型套数  37 套,建筑面积5750.25平方米。限制房源共3套,具体坐落1-4-101、2-3-101、5-1-301,限售原因  面积超限  。本次房源装修情况为□√全装修□毛坯,房源均价 52500  元/平方米,其中装修标准   4500  元/平方米。

NO.2丨 购房意向登记条件:

符合我市住房限购政策规定的家庭。

NO.3丨无房家庭优先政策:

本次项目销售将提供总房源量  10  %比例的房源,供“无房家庭”优先摇号,贷款事宜按照银行和公积金信贷政策执行。

无房家庭是指:在我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的家庭,不含未婚、2018年4月4日后离异单身以及2018年4月4日后因自有住房交易产生的“无房家庭”。

购房意向登记人申请“无房家庭”资格时,应如实申报,确保提交资料和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摇号资格。

NO.4丨 登记起止时间:

本项目商品住房预售许可证领取次日起日内,于20181022日早上9点至20181024日晚上18点,接受现场登记申请。(如登记报名客户需增补资料、修改信息的,可在201810259:00-18:00进行增加资料、修改信息)

请勿重复报名,若最终数据查重时发现存在重复报名情况的,将取消意向登记报名、摇号及选房资格。

NO.5丨登记地点:

现场登记地点:杭州市西湖区丽景路与转之路交叉口(九溪云庄销售展示中心)。

咨询电话:0571-85803266。

NO.6丨 购房意向登记应携带并提交的材料:

1.购房意向登记人及家庭成员(含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正反面原件、复印件(须核对原件); 

2.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及各家庭成员个人页复印件(须核对原件);

3.结婚证复印件(须核对原件,离异须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复印件);

4.以家庭为单位(含未成年子女)的杭州住房情况查询证明原件(临安、桐庐、建德、淳安户籍的购房家庭须同时提供户籍所在地住房情况查询证明原件,若有新政出台,以新政为准),三个月内有效;

5.非杭州户籍须提供近36个月内连续24个月社保或个税缴交证明原件(如有新政出台,以新政为准);

6.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查询打印的有效期12个月内的征信报告复印件(核对原件)。

一次性付款客户、7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无需提供个人征信报告;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官网:https://ipcrs.pbccrc.org.cn

7.验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购房意向家庭需先在开发商指定的工商银行杭州经济开发区支行、农业银行西溪支行、中信银行钱塘支行、光大银行城西支行、杭州银行官巷口支行、建设银行西湖支行进行征信及贷款资格审核,并根据征信审核情况在该银行存入现金存款不少于人民币 200 万元,并提供具有“云庄”字样的指定银行账户余额复印件(核对原件),存期从登记日起,至开发商摇号房源公示结束后。若于公示结束日前存款余额低于要求验资的存款金额,将取消摇号及选房资格。

具体操作详见《云庄资金证明操作指南》

合作银行线下冻资网点表:


 

温馨提示:

1. 根据杭州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协调小组《关于实施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发现购房者提供虚假信息材料或恶意干扰公证摇号销售行为的,房管部门一年内不再受理其限购查档申请。涉及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根据人民银行规定,节假日期间银行转账有单条最高限额,建议客户在工作日期间提前办理相应的银行资金证明手续。

3. 自预售证公示起即可办理定期存款。

NO.7丨 购房意向登记:

1. 购房意向登记家庭须现场填写《云庄客户意向认购申请书》,每个家庭(包括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或非家庭成员共同认购一套房屋的仅能登记一次。登记完毕后,我司将出具《认购申请回执单》作为登记凭证。

2. 购房意向登记工作截止后,本公司将整理汇总所有意向登记人情况,形成《购房意向登记汇总表》在销售现场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0250900分起至1800分止,公示期间接受异议,逾期不再受理。

3. 《购房意向登记汇总表》经公示无异议的报送杭州国立公证处进行公证。       

NO.8丨 摇号方式:

杭州国立公证处确定时间、地点,组织实施公证摇号。

首轮摇号:根据本方案第三条规定的比例,优先摇出“无房家庭”入围户数(即 4户),但不确定选房顺序;

第二轮摇号:首轮摇号未入围的“无房家庭”与非无房家庭共同摇号,摇出剩余入围户数(即 33 户),但不确定选房顺序。同时摇出未入围家庭的轮候顺序;

第三轮摇号:前两轮摇出的入围家庭共同摇号,摇出选房顺序号。

公证机构可邀请部分登记家庭代表等参加本次摇号活动。

经公证的摇号结果将在规定场所进行公示。

NO.9丨选房方案: 

1. 本公司根据《关于实施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选房方案,并由杭州市国立公证处对选房活动进行现场监督。具体时间、地点、选房规则将另行通知各入围家庭。

2. 最终选房结果将于选房工作结束后次日0900分起至1800分止,即在销售现场进行公示。

3. 选房结果公示结束后,本公司将最终选房结果报房管部门进行备案。

NO.10丨其他公示事项:

购房家庭需于成功选房后2日内,按照银行信贷政策支付相应的首付款,如无法按期付款的,视为放弃购买。

NO.11丨监督投诉:

在本登记活动中发现有违反《关于实施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工作的通知》规定事宜的,可向本项目受托公证机构或其他相关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浙江德鸿置业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571-85803266

2018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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