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杭州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协调小组《关于实施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房源基本情况
本次预售项目为美和院(和昌云栖玖著)排屋30#、31#、35#、36#、45#、48#楼,共6幢,房屋套数34套,其中126方6套,139方16套,167方11套,195方1套,建筑面积为5014.53平方米。房源装修情况为毛坯,房源均价24230.43元/平方米
本项目限售房源共0套,本项目可售房源清单附后。
二、购房意向登记条件
1.符合我市住房限购政策规定的家庭。
三、无房家庭优先政策
本次项目销售将提供总房源量10%比例的房源,即3套,供“无房家庭”优先摇号,贷款事宜按照银行和公积金信贷政策执行。
无房家庭是指:在我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的家庭,不含未婚、2018年4月4日后离异单身以及2018年4月4日后因自有住房交易产生的“无房家庭”。
购房意向登记人申请“无房家庭”资格时,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摇号资格。
四、登记起止时间
自本项目领取商品住房预售许可证次日起3日内。2018年9月19日至9月21日,每日早10点至晚6点整,接受现场登记申请。
五、登记地点
现场登记地点为:银湖街道320国道旁云栖玖著售楼部
六、购房意向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1.购房意向登记人及家庭成员(含未成年子女)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2.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和各家庭成员个人页复印件(核对原件);
3.非杭州户籍须提供近36个月内连续24个月社保或个税缴纳证明原件(如有新政出台,以新政为准);
4.婚姻证明复印件(未婚不需要),离异须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复印件(核对原件);
5.以家庭为单位(含未成年子女)的杭州住房情况查询证明原件(临安、桐庐、建德、淳安户籍的购房家庭须同时提供户籍所在地住房情况查询证明原件);
6.选择按揭付款方式的客户需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打印的个人征信证明复印件(一次性付款无需提供);
7.验资证明:客户需提供相应活期存款证明书(根据最新住房贷款政策要求:无房且无贷款记录的客户,存款金额为100万;已拥有一套住房,或无住房但有住房贷款记录的客户,存款金额为200万;一次性付款的客户,存款金额为300万
七、购房意向登记
1.购房意向登记家庭需填写《认购申请表》(见附件),每个家庭(包括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或非家庭成员共同认购一套房屋的仅能登记一次。登记完毕后,本公司将出具书面回执作为登记凭证。(摇号成功后,不得更名、增名、减名)
2.购房意向登记工作截止后,本公司将整理汇总所有意向登记人情况,形成《购房意向登记汇总表》在销售现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登记结束次日 1天。(公示期间接受异议,逾期不再受理)
3.《购房意向登记汇总表》经公示无异议的报送 杭州国立公证处 (公证机构)进行公证。
八、摇号方式
杭州国立公证处确定时间、地点、组织实施公证摇号。
首轮摇号:根据本方案第三条规定的比例,摇出“无房家庭”优先入围户数(即3户),但不确定选房顺序;
第二轮摇号:首轮摇号未入围的无房家庭与非无房家庭共同摇号,摇出剩余入围户数(即31户),但不确定选房顺序。同时摇出未入围家庭的轮候顺序;
第三轮摇号:前两轮摇出的入围家庭共同摇号,摇出选房顺序号;
经公证的摇号结果将在规定场所进行公示并报备房管部门备案。
九、选房方案
本公司根据《关于实施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选房方案,并由国立公证处对选房活动进行现场监督。具体时间及地点将另行通知。
十、监督投诉
在本登记活动中发现有违反《关于实施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工作的通知》规定事宜的,可向本项目受托公证机构或其他相关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本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不作为要约或承诺; 相关宣传内容不排除因政府相关规划、规定及出卖人未能控制的原因而发生变化;出卖人可能会不定期对宣传材料进行修改;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附件等协议为准; 本宣传资料发布时间 2018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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