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杭州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协调小组«关于实施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1项目房源基本情况
本次预售项目为通惠江南名府(滨江江南名府)7号楼,共1幢,房屋套数106套,建筑面积10110.49平方米。其中:89平方米户型套数79套,建筑面积7030.96平方米,114平方米户型套数27套,建筑面积3079.53平方米,房源装修情况为√精装□毛坯,房源均价32803元/平方米,其中装修标准3000元/平方米。
2购房意向登记条件
符合我市住房限购政策规定的家庭。
3无房家庭优先政策
本次项目销售将提供不低于总房源量30%比例的房源,供“无房家庭”优先摇号。
无房家庭是指:在我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的家庭,不含未婚、2018年4月4日后离异单身以及2018年4月4日因自有住房交易产生的“无房家庭”。购房意向登记人申请“无房家庭”资格时,应如实申报,确保提交资料和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优先摇号资格。
4登记起止时间
自本项目商品住房预售许可证领取次日起5日内,即2018年9月21 日至2018年9月25日每日早9 时00分起至晚20时00分止,接受现场登记申请。
请勿重复报名,若最终数据查重时发现存在重复报名情况的,将被取消意向登记、摇号和选房资格。
5登记地点
现场登记地点为:萧山区建设二路与通惠北路交汇处江南名府销售中心。
6购房意向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1.购房意向登记人及家庭成员(含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2.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及各家庭成员个人页复印件(核对原件);
3.婚姻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离婚需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
4.以家庭为单位含未成年子女的杭州住房情况查询原件(临安、桐庐、建德、淳安户籍的购房家庭需同时提供户籍所在地住房情况查询证明,若有新政出台,以新政为准);
5.外地户口需提供3年内连续缴纳24个月社保、个税证明原件(若有新政出台,以新政为准);
6.按揭客户需提供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打印的个人征信证明复印件(原件核对)、未提供者均视为按照一次性付款方式购房;
7.柒拾柒万元现金存款证明(银行活期、定期存款证明或存折复印件,核对原件)。
7购房意向登记
1.购房意向登记家庭需填写《认购申请表》,每个家庭(包括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或非家庭成员共同认购一套房屋的仅能登记一次。登记完毕后,本公司将出具书面回执作为登记凭证。
2.购房意向登记工作截止后,本公司将整理汇总所有意向登记人情况,形成《购房意向登记汇总表》在销售现场公示,公示期为意向登记结束次日早9时00分起至晚20时00分止,公示期间接受异议,逾期不再受理。
3.《购房意向登记汇总表》经公示无异议的报送杭州市国立公证处进行公证。
8摇号方式及选房顺序确定
杭州国立公证处确定时间、地点、组织实施公证摇号。
1. 首轮摇号:根据本方案第三条规定的比例,摇出“无房家庭”优先入围户数(即32户),但不确定选房顺序;
2.第二轮摇号:首轮摇号未入围的无房家庭与非无房家庭共同摇号,摇出剩余入围户数(即74户),但不确定选房顺序。同时摇出未入围家庭的轮候顺序;
3.第三轮摇号:前两轮摇出的入围家庭共同摇号,摇出选房顺序号;
4.公证机构和本公司可邀请部分登记家庭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加本次摇号活动;
5.经公证的摇号结果将在规定场所进行公示。
9选房方案
1.本公司根据《关于实施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选房方案,并由杭州市国立公证处对选房活动进行现场监督。具体时间及地点将另行通知。
2.最终选房结果将于选房工作结束后次日早9时00分起至晚20时00分止,即在销售现场进行公示。
3.选房结果公示结束后,由本公司将最终选房结果报房管部门进行备案。
10其他公示事项
购房家庭需于成功选房当日支付伍拾万元定金,成功选房后购房家庭需于2日内付清按揭贷款银行核定的相应比例的首付款,一次性付款的购房家庭需付清全部房款。如无法按期付款的,视为购房家庭放弃购买。
11监督投诉
在本登记活动中发现有违反《关于实施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工作的通知》规定事宜的,可向本项目受托公证机构或其他相关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杭州滨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咨询方式:0571-82216677
2018 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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