摇号:泰禾杭州院子25号楼销售公示方案

来源:泰禾杭州院子 2019-03-06 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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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杭州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协调小组《关于实施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房源基本情况

本次预售项目为泰杭院  25 # ,共  1 幢,可售房屋套数  5套,建筑面积  760.48㎡。房源装修情况  毛坯 ,房源均价:建筑面积  100㎡-200㎡ , 房屋套数共  5  套,上述1幢房源均价 62279.67元/㎡

二、购房意向登记条件

符合杭州市住房限购政策规定的家庭。同一家庭或不同家庭购买同一套房源的,只能登记上传一次;购房登记报名只能登记本人,不得代理。

三、无房家庭优先政策

本次项目销售将提供总房源量20 %比例的房源,供“无房家庭”优先摇号,贷款事宜按照银行和公积金信贷政策执行。

无房家庭是指:在我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的家庭,不含未婚、2018年4月4日后离异单身以及2018年4月4日后因自有住房交易产生的“无房家庭”。

购房意向登记人申请“无房家庭”资格时,应如实申报,确保提交资料和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优先摇号资格。

四、登记方式

为了购房意向登记阶段的安全、有序,并提升客户满意度。本项目购房意向登记采取线上登记方式。通过我司官方微信内置的“线上登记系统”进行购房意向登记。

关注并登陆“泰禾杭州院子”(官方微信号:gh_f00d9d7c1b3a)。依次点击 “访院”“线上登记系统”按钮进入本项目“线上登记系统”。进入系统并成功登录后,填写购房人基础信息并上传相关资料的原件扫描件或者原件照片并提交审核。审核完毕后,“线上登记系统”将显示客户提交资料是否审核通过。成功通过审核者将可在系统内查询下载《意向登记审核通过回执》。

五、登记上传起止时间

线上购房意向登记时间:自本项目商品住房预售许可证领取当日起三日开始登记,线上登记时间:2018年 8 月20 日 9点 至2018 年 8 月 22 日 18 点截止。

在以上登记时间内已提交资料审核,但因资料不符或缺失等原因未通过审核者,我司允许该部分客户在2018年 8 月 23 日18 点前重新提交资料审核。

六、 登记通道及咨询

线上购房意向登记通道:我司官方微信““泰禾杭州院子”(官方微信号:gh_f00d9d7c1b3a)。依次点击 “访院”“线上登记系统” “线上登记系统”该通道为线上登记的唯一通道。

线上购房意向登记是本批次房源销售过程中唯一的登记方式。在线上登记期间,本项目提供电话及现场咨询服务。

咨询电话:0571-86891111

咨询地址:杭州市余杭区文二西路与常二路交叉口往东200米临溪园售楼展示中心

咨询时间:2018年 8 月 20 日 至 2018 年 8 月 23 日,每天9点至18点。

七、购房意向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1.购房意向登记人及家庭成员(含未成年子女)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彩色扫描件;

2.户口本原件首页(户主页)彩色扫描件和各家庭成员个人页彩色扫描件或户籍证明原件扫描件,或户籍证明原件扫描件;

3.婚姻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未婚不需要),离异需提供离婚证原件及离婚协议原件扫描件;

4.以家庭为单位(含未成年子女)的杭州住房情况查询证明原件扫描件(临安、桐庐、建德、淳安户籍的购房家庭须同时提供户籍所在地住房情况查询证明原件扫描件);

5.非杭州户籍须提供近36个月内连续24 个月社保或个税缴交证明原件扫描件(如有新政出台,以新政为准);

6.选择按揭付款的客户须提供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打印的详细版个人征信证明原件扫描件。(①个人征信证明,有效期为6个月;②可提供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网站(http://www.pbccrc.org.cn/)查询的个人征信报告;③7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无需提供个人征信报告);④一次性付款无需提供征信证明;

7. 资金冻结证明扫描件:购房意向家庭可在2018年8月18日至2018年8月22日在以下32家银行网点办理资金冻结业务,存款冻结金额为300万

冻资时限直至公证处摇号顺序公示结束,若于摇号顺序公示结束日前存款余额低于要求验资的存款金额,将取消摇号及选房资格。

 合作银行(共 32家):

八、购房意向登记

1.购房意向登记家庭须自行线上登记,每个家庭(包括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或非家庭成员共同认购一套房屋的仅能登记一次。线上登记完毕并审核通过后,我司将在官方微信的“线上登记系统”中出具电子回执作为登记凭证。购房意向登记工作截止后,本公司将整理汇总所有意向登记情况。

2.形成《购房意向登记汇总表》后,在销售现场及项目微信号公示,公示期为意向登记结束的次日上午9点整至下午18点整,公示期内接受客户异议,过期则不再接受异议。

3.汇总表经公示无异议后送报杭州国立公证处进行公证。

、摇号方式

杭州国立公证处确定时间、地点,组织进行公证摇号。

首轮摇号:根据本方案第三条规定的比例,优先摇出“无房家庭”入围户数(即1户),但不确定选房顺序;

第二轮摇号:首轮摇号未入围的无房家庭与非无房家庭共同摇号,摇出剩余入围户数(即4户),但不确定选房顺序。同时摇出未入围家庭的轮候顺序;

第三轮摇号:前两轮摇出的入围家庭共同摇号,摇出选房顺序号。

公证机构可邀请部分登记家庭代表参加本次摇号活动,经公证的摇号结果将在规定场所进行公示

十、选房方案

1.本公司根据《关于实施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选房方案,并邀请杭州国立公证处进行公证。具体时间及地点将另行通知各入围家庭。

2.最终选房结果将于选房工作日结束后次日9时00分起至 20时 00分止,在销售现场进行公示。

3.选房结果公示结束后2日内,由本公司将最终选房结果报房管部门进行备案。

十一、其它公示事项

购房家庭需于成功选房后3日内,按照银行信贷政策支付相应的首付款,如无法按期付款的,视为放弃购买。

十二、监督投诉

在本次登记活动中发现有违反《关于实施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工作的通知》规定事宜的,可向本项目受托公证机构或其他相关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杭州泰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8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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