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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杭州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协调小组《关于实施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房源基本情况
本次预售项目为九龙仓·雍景山城(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楼),共18幢,房屋套数97套(其中139㎡户型排屋81套,175㎡户型排屋16套),建筑面积14069.51平方米。房源装修情况为毛坯,房源均价25500元/平方米。
本项目限售房源共 0 套,本项目可售房源清单附后。
二、购房意向登记条件
符合我市住房限购政策规定的家庭。
三、无房家庭优先政策
本次项目销售将提供总房源量15%比例的房源即15套,供“无房家庭”优先摇号,贷款事宜按照银行和公积金信贷政策执行。
无房家庭是指:在我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的家庭,不含未婚、2018年4月4日后离异单身以及2018年4月4日后因自有住房交易产生的“无房家庭”。
购房意向登记人申请“无房家庭”资格时,应如实申报,确保提交资料和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优先摇号资格。
四、登记起止时间
自本项目领取商品住房预售许可证次日起3日内,即2018年6月23日至2018年6月25日每天9时30分至16时30分。
五、登记地点
现场登记地点为:杭州市富阳区银湖街道万通路58号九龙仓·雍景山城销售展示中心(闲祝路与向阳路交叉口附近)。
六、购房意向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1.购房意向登记人及家庭成员(含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校验原件);
2.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复印件、校验原件),非本市户籍家庭还需提供相应的社保、个税证明(原件);
3.婚姻证明复印件(未婚不需要),离异须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复印件(核对原件);
4.以家庭为单位(含未成年子女)的杭州住房情况查询证明原件(临安、桐庐、建德、淳安户籍的购房家庭须同时提供户籍所在地住房情况查询证明原件);
5.选择按揭付款的客户需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打印的个人征信证明,征信证明须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且符合银行的贷款政策,未提供者均视为选择一次性付款方式购房(一次性付款无需提供);
6、非杭州户籍客户需提供近36个月内连续24个月社保或个税缴纳证明原件;
7、按揭客户需提供所属银行的12个月的银行流水,名下贷款未清客户需提供贷款额月供2倍以上的银行流水(原件);
8、验资证明:购房意向家庭可自行选择银行,根据征信情况在该银行开设个人账户,存入相应现金存款,并提供指定银行账户纸质存款证明或余额复印件(根据最新住房贷款政策要求:无房且无贷款记录的客户,存款金额为100万;已拥有一套住房,或无住房但有住房贷款记录的客户,存款金额为200万;一次性付款的客户,存款金额为330万),存款需在存款银行冻结。冻结期从登记日起,至开发商摇号房源公示结束后。若于公示结束之日前存款余额低于要求验资的存款金额,将取消摇号及选房资格;
9、客户对于所提供购房资格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须进行书面承诺;
10、本次意向登记所递交资料不予返还。
七、购房意向登记
1.购房意向登记家庭需填写《认购申请表》(见附件),每个家庭(包括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或非家庭成员共同认购一套房屋的仅能登记一次。登记完毕后,本公司将出具书面回执作为登记凭证(摇号成功后,不得更名、不得增减名)。
2.购房意向登记工作截止后,本公司将整理汇总所有意向登记人情况,形成《购房意向登记汇总表》在销售现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登记结束次日1天,即2018年6月26日9时0分—2018年6月27日9时0分(公示期间接受异议,逾期不再受理)。
3.《购房意向登记汇总表)经公示无异议的报送杭州市国立公证处(公证机构)进行公证。
八、摇号方式
首轮摇号:根据本方案第三条规定的比例,优先摇出“无房家庭”入围户数(即15户),但不确定顺序;
第二轮摇号:首轮摇号未入围的无房家庭与非无房家庭共同摇号,摇出剩余入围户数(即82户),但不确定选房顺序。同时摇出未入围家庭的轮候顺序;
第三轮摇号:“对一轮入围家庭”和“第二轮入围家庭”进行统一摇号,摇出选房顺序号;
经公证的摇号结果将在规定场所进行公示。
九、选房方案
1.本公司根据《关于实施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选房方案,并由国立公证处对选房活动进行现场监督。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选房结果公示结束后2日内,由本公司将最终选房结果报房管部门进行备案。
十、监督投诉
在本登记活动中发现有违反《关于实施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工作的通知》规定事宜的,可向本项目受托公证机构或其他相关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公司名称:富汇房地产开发(富阳)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400-8181-365转6858
2018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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