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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杭州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协调小组《关于实施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房源基本情况
本次预售项目为越秀星汇花园29A、30、31幢,共3幢,其中住宅房源464套(89方户型316套,122方户型148套)。建筑面积46312.54平方米,房源装修情况为毛坯,房源均价15492元/平方米。
二、购房意向登记条件
不设条件。
三、无房家庭优先政策
本次项目销售将提供总房源量20%比例的房源,供“无房家庭”优先摇号,贷款事宜按照银行和公积金信贷政策执行。
“无房家庭”是指同时在杭州市限购范围内及临安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的家庭,不含未婚、2018年4月4日后离异单身以及2018年4月4日后因自有住房交易产生的“无房家庭”。桐庐县、建德市、淳安县户籍的除符合以上条件外,还须同时在其户籍所在地范围内无自有住房。
购房意向登记人申请“无房家庭”资格时,应如实申报,确保提交资料和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优先摇号资格。
四、登记起止时间
自本项目领取商品住房预售许可证次日起5日内,即2018年5月21日至5月25日,每日9时00分至18时00分,接受现场登记申请。
五、登记地点
现场登记地点为:越秀星汇城售楼处(临安区青山湖街道大园路123号)。
六、购房意向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1、购房意向登记人及家庭成员(含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2、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和各家庭成员个人页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3、婚姻证明复印件(未婚不需要),离异须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复印件(核对原件);
4、申报无房家庭另须提供以家庭为单位(含未成年子女)的同时在杭州市限购范围内及临安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的住房情况查询记录原件,桐庐县、建德市、淳安县户籍的购房家庭还须提供同时在其户籍所在地范围内无自有住房的住房情况查询记录原件;
5、选择按揭付款方式的客户须提供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打印的个人征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核对原件),未提供者均视为选择一次性付款方式购房;
6、50万元人民币现金存款证明(银行活期、定期存款证明或存折复印件,核对原件)。
七、购房意向登记
1.购房意向登记家庭需填写《认购申请表》(见附件),每个家庭(包括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或非家庭成员共同认购一套房屋的仅能登记一次。登记完毕后,本公司将出具书面回执作为登记凭证。
2.购房意向登记工作截止后,本公司将整理汇总所有意向登记人情况,形成《购房意向登记汇总表》在销售现场及微信公众号“越秀星汇花园”进行公示,公示期为意向登记结束次日后一天9时00分起至18时00分止,公示期间接受异议,逾期不再受理。
3.《购房意向登记汇总表》经公示无异议的报送杭州市国立公证处进行公证。
八、摇号方式
杭州市国立公证处确定时间、地点、组织实施公证摇号。
首轮摇号:根据本方案第三条规定的比例,摇出“无房家庭”优先入围户数(即93户),但不确定选房顺序;
第二轮摇号:首轮摇号未入围的无房家庭与非无房家庭共同摇号,摇出剩余入围户数(即371户),但不确定选房顺序。同时摇出未入围家庭的轮候顺序;
第三轮摇号:前两轮摇出的入围家庭共同摇号,摇出选房顺序号。
公证机构和本公司将随机邀请部分登记家庭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纪检工作人员等至摇号现场观看摇号活动。非在受邀范围内的登记家庭可以通过杭州市国立公证处网站(http://www.hz-notary.com/ )或关注微信公众号“杭州国立公证资讯”及时了解摇号结果。
经公证的摇号结果将在销售现场及微信公众号“越秀星汇花园”进行公示。
九、选房方案
1、本公司根据《关于实施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选房方案,并由杭州市国立公证处对选房活动进行公证。具体时间及地点将另行通知。
2、选房结果将于选房工作结束后次日9时00分至18时00分止,在销售现场进行公示。
3、选房结果公示结束后2日内、由本公司将最终选房结果报房管部门进行备案。
十、其他公示事项
购房家庭需于成功选房后3日内付清相应比例房款,如无法按期付款的,视为放弃购买,本公司有权将房屋另行出售。
十一、监督投诉
在本登记活动中发现有违反《关于实施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工作的通知》规定事宜的,可向本项目受托公证机构或其他相关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杭州越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571-61108888
2018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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