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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城春璟宸庐1幢、4幢、14幢销售公示方案

来源:绿城春璟宸庐 2023-09-25 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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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杭州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协调小组《关于实施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现将春璟宸庐1幢、4幢、14幢销售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房源基本情况

本次销售项目为春璟宸庐1幢、4幢、14幢,共3幢,房屋套数94套,总建筑面积10377.7平方米。房源装修情况毛坯。其中约77方户型10套,约89方户型22套,约109方户型26套,约121方户型16套,133方户型8套,138方户型8套,约167方户型4套。整体备案均价18500元/平方米。 

二、预售资金监管账户情况

本项目预售资金监管银行:浙商银行杭州临安支行

本项目预售资金监管账户:杭州兴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春璟宸庐1幢、4幢、14幢资金监管专户

号:3310012010120100017321

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浙江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商品房预售资金(包括首付款、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银行按揭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均需存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请购房人支付购房款时仔细核对监管银行和监管账户。如销售人员要求将房款存入其他账户的,属违规行为,可向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举报,举报电话:61102768。

三、购房意向登记条件

不设条件。

四、高层次人才家庭和无房家庭优先政策

本项目在《关于实施城西科创大走廊差异化购房的通知》实施范围内,根据相关政策及解答,本次销售的差异化购房要求如下:

(一)本次销售项目将提供不少于准售房源总套数50%的房源,定向供应给在实施范围内稳定就业或落户满一定年限的购房家庭。在实施范围内稳定就业或落户满一定年限的购房家庭分为以下三类:

第一类:在实施范围内连续缴纳社保满24个月的高层次人才无房家庭,和在实施范围内连续缴纳社保满24个月的经城西科创大走廊管委会认定的人才无房家庭,提供房源比例不少于10%。本次销售项目具体提供房源7套;

第二类:在实施范围内连续缴纳社保满24个月的无房家庭,提供房源比例不少于20%,本次销售项目具体提供房源11套;

第三类:在实施范围内连续缴纳社保满或落户满24个月的其他家庭,提供房源比例不少于20%。本次销售项目具体提供房源11套;

(二)其余不高于准售房源总套数50%的房源向其他购房家庭供应:

第四类:其他高层次人才无房家庭,提供房源比例不高于10%。本次销售项目具体提供房源5套;

第五类:其他无房家庭,提供房源比例不高于20%。本次销售项目具体提供房源10套;

第六类:其他家庭,提供房源比例不高于20%。本次销售项目具体提供房源10套。

高层次人才家庭是指:经杭州市分类认定的B、C、D、E类人才及符合条件的相应层次人才。自2021年1月27日起,高层次人才转让本市限购范围内住房的,须在本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记录满3年方可享受高层次人才优先购房。

高层次人才家庭必须以高层次人才本人为主购房人申请;高层次人才家庭以报名当日人才证是否有效来认定是否为人才,报名截止日后生效的人才证不能认定为高层次人才家庭;在办理商品住房项目公证摇号结果备案时,房管部门对高层次人才的优购资格将再次进行核查,如果届时人才证已失效且未续期的,取消人才购买该套房资格。

五、登记方式

为了购房意向登记阶段的安全、有序,并提升客户满意度,本项目购房意向登记采取线上登记方式,采用杭州筑家易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开发的登记系统。

可用三种方式进入购房意向登记系统:

可关注并登录“绿城春璟宸庐”微信公众号进行购房意向登记;

可通过杭州住保房管局微信公众号“杭州住保房管”进入“e房通”服务栏“摇号报名登记”进行购房意向登记。

也可登录杭州市房产信息网(http://fgj.hangzhou.gov.cn/),进入“商品住房摇号报名登记入口”,扫描项目二维码进行购房意向登记。

点击线上登记,按“线上登记系统”提示要求录入相关信息、上传相关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并提交审核。审核完毕后,“线上登记系统”将显示客户提交资料是否审核通过。成功通过审核者可在系统内查询下载《意向登记审核通过回执》。

线上购房意向登记是本批次房源销售过程中唯一的登记方式。在线上登记期间,本项目提供电话咨询服务。

咨询电话:0571-63736066;

咨询时间:2023年 09 月 23 日 至2023年 09 月 27 ,每天9点至18点。

六、线上登记上传起止时间

线上购房意向登记时间:自本项目商品住房预售许可证领取次日开始登记,线上登记时间:2023 年 09 月 24 日 9 点 至 2023 年 09 月 26 日 18点截止,持续3日。

在以上登记时间内已提交资料审核,但因资料不符或缺失等原因未通过审核者,我司允许该部分客户在2023 年 09 月 27 日 17 点前重新提交资料审核。

七、登记应上传提交的资料

在符合本市限购资格的前提下,无房家庭包括:

1.已婚(含丧偶)家庭:在我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记录满3年的;

2.单身家庭:30周岁以上且在本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记录的;

3.离异家庭:离异满3年且在本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记录满3年的;

4. 户籍所在地属于本市非限购范围内的购房家庭,还需同时在其户籍所在地无自有住房,且在意向登记之日前一年起已在我市限购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12个月。

符合条件的三孩家庭参照“无房家庭”优先摇号。

临安区属非限购区,凡在我市限购区范围内及临安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不动产登记记录,桐庐、建德、淳安户籍的购房家庭还需同时满足在其户籍所在地无自有住房的,可在临安享受“无房家庭”优先政策(不含30周岁以下单身家庭、2018年4月4日后离异单身或因自有住房交易无自有住房记录未满3年家庭)。

本市限购范围内“无房家庭”认定及购房办法按住房限购政策执行。

购房意向登记人申请“无房家庭”资格时,应如实申报,确保提交资料和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优先摇号资格。

八、购房意向登记

1、购房意向登记家庭须线上登记报名,每个家庭(包括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或非家庭成员共同认购一套房屋的仅能登记一次。线上登记完毕并审核通过后,我司将在官方微信的“线上登记系统”中出具电子回执作为登记凭证。购房意向登记工作截止后,本公司将整理汇总所有意向登记情况。

2、购房意向登记工作截止后,本公司将整理汇总所有意向登记人情况,形成《购房意向登记汇总表》在我司官方微信号“绿城春璟宸庐”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视报名及审核情况确定,公示期内接受客户异议,过期则不再接受异议。

3、《购房意向登记汇总表》经公示无异议的报送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公证处进行公证。

九、摇号方式

购房意向登记家庭数量达到摇号条件的,由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公证处进行公证。确定时间、地点,组织实施公证摇号。

第一轮:摇出高层次人才中选家庭6户,但不确定选房顺序;

第二轮:第一轮未中选的高层次人才家庭与其他经认定的“无房家庭”一起参加摇号,摇出第二轮“中选家庭”54户,也不确定选房顺序;

第三轮摇号:第一、二轮未中选人才家庭、无房家庭与其他家庭一起参加摇号,房源数量为前二轮摇号后的剩余房源,摇出第三轮中选家庭和轮候选房顺序;

第四轮摇号:前三轮摇出的入围家庭共同摇号,摇出选房顺序号;

经公证的摇号结果将在规定场所进行公示。

十、选房方案

1、本公司根据《关于实施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选房方案。

2、如达到摇号条件的,邀请浙江杭州临安公证处进行网上视频选房公证。具体时间及地点将另行通知各入围家庭。最终选房结果将于选房工作日结束后次日早上9 点整至下午 17点整,在我司官方微信号“绿城春璟宸庐”进行公示。

3、如意向客户登记数量少于准售房源数量,经公证达不到摇号条件的,在优先确保购房意向登记家庭购房需求的前提下,由我司自行销售。

十一、其他公示事项

购房家庭需于成功选房后,收到开发商通知签约之日起(通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通知、私信、短信提醒等)3日内,按照银行信贷政策支付相应的首付款,选择一次性付款的家庭需付清全部房款,如无法按期付款的,按选房及认购须知或商品房认购协议的约定处理。

十二、监督投诉

在本登记活动中发现有违反《关于实施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事宜的,可向本项目受托公证机构或其他相关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温馨提示:

1、本市市区范围内,新建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工程中,购房者提供虚假信息资料、隐瞒真实情况或恶意干扰公证摇号销售的,3年内停止其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意向登记和合同网签备案。

2、开发商承诺:本次收取的购房人资料仅为春璟宸庐1幢、4幢、14幢摇号开盘所用,开发商对此次客户信息保密负责。如有信息泄露情况,请及时联系投诉热线:0571-63736066,如情节严重,将对涉事人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司名称:杭州兴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咨询、联系方式:0571-63736066

 2023年09月23日

1幢、4幢、14幢幢预售许可证号:临安房预许字(2023)第00536号

免责声明:

1.本项目开发商:杭州兴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商:绿城置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商:物产中大鸿泰、杭州泽沐置业;项目推广名:绿城春璟宸庐,备案名:春璟宸庐;

2.本资料为要约邀请,不作为要约或承诺;相关宣传内容不排除因政府相关规划、规定及出卖人分期规划、未能控制等原因而发生变化;

3.出卖人可能会不定期对宣传材料进行修改,敬请留意最新资料;

4.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补充协议、附件等书面文件为准:本资料所发布的内容为2023年9月20日的信息,敬请留意最新资料;

5.交通规划设置、市政配套设置不排除因政府规划、政策规定及出卖人未能控制的原因而发生变化,本资料旨在提供相关信息,不代表着出卖人对此作出要约或承诺;

6.文中部分配图为效果图,因工艺、材质和比例所限,与实景存在一定差异,外立面、部分建筑、设施、园林景观、周边环境等信息后期可能存在变更,最终交付以政府部门核准文件及双方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内容为准。一切未列举事项或更改,不再另行通知;

7.本文中部分配图为实景图,图片来源于网络;

8.本宣传资料对商业的具体业态、开业时间等仅作介绍,不代表出卖人对此作出要约或承诺,具体以经营者实际经营为准。

9.预售许可证号:6幢预售许可证号:临安房预许字(2019)第00718号、8幢预售许可证号:临安房预许字(2019)第00717号;12幢、16幢临安房预许字(2023)第00535号;1幢、4幢、14幢临安房预许字(2023)第005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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