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为认真贯彻落实西安市政府关于《西商融合发展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要求,支持商洛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该市购房需求,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发布有关事项通知。
观点新媒体获悉,恢复办理在该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商洛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公积金贷款业务,商洛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与西安本地缴存职工享有同等贷款权益。
贷款办理的具体资料以现行政策要求为准。通知自2023年2月20日起执行,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信贷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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