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河南省南阳市邓州市发布《邓政〔2022〕31号邓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措施涉及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等13条,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试行期一年。
据了解, 措施提出,支持合理住房需求。对具有大中专以上学历的人才在本地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自主创业并缴纳3个月及以上社保的,以及对原籍不在中心城区,因工作或上学等各种原因来邓州的新市民,在邓州市中心城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契税缴纳的,可以享受所缴契税款50%补贴,补贴以家庭为单位,夫妻双方不能同时享受。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对符合上述条件的购房户每套优惠5000-10000元。
其中,邓州市还提到要优化公积金贷款使用办法。允许异地缴存公积金职工在邓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实现异地职工享有在邓同等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提高贷款最高限额,单人缴存公积金的家庭,最高限额由不得超过40万元提高到不得超过50万元;借款人及配偶均缴存公积金的家庭,最高限额由不得超过50万元提高到不得超过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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