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无锡再出楼市新政!
鼓励子女在锡落户的外地老年人来锡投亲养老,其在锡领取居住证满3年后,允许其投靠家庭新购一套住房。
具体内容如下↓(来源:江南晚报)
近年来我市人才“锡引力”不断提升,外地来锡定居的青年人群以及随子女来锡的老年人群日益庞大。
为更好满足这部分老年人的养老需求,我市优化常住人口养老服务政策,鼓励子女在锡落户的外地老年人来锡投亲养老,其在锡领取居住证满3年后,允许其投靠家庭新购一套住房。
除上述内容之外,无锡还“优化‘卖旧买新’路径,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
具体内容如下↓(来源:江南晚报)
更高质量的生活成为百姓的美好向往,其中改善性住房需求成为一项重要内容。
以往,对于家庭名下已拥有2套住房的购房人,且其中1套正处于二手房交易状态,按照我市购房政策,该购房人暂无法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必须等在途交易的房屋完成不动产转移登记(即过户到买方名下)后才可购买。
而受到资金筹集、贷款办理、人员无法到场等种种影响,在途交易往往无法在短时间内完成,这让想要换房的居民心急不已。
我市对相关政策操作路径进行了调整——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核验购房人现有住房状况时,对“卖旧买新”改善居住条件的本市户籍家庭,如其现住房属于在途交易(年内办理二手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交付首付款)的,该套住房可不计入限购套数,但应当一并收取购房人出具的办理新购商品房不动产权登记时符合我市购房政策的承诺书。非本市户籍家庭卖掉住房后2年内再次购买住房的,可以不提供社保和纳税证明。
另外,针对城市更新过程中的群众购房需求,近期我市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市区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工作的意见》,主要措施包括:
选择货币补偿购买商品住房的被征收人可凭“购房资格证明”向房地产开发企业购买商品住房、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以及不动产转移登记;
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向各区征收办申报参与征收项目销售的商品住房项目,承诺优惠幅度、优惠方式等内容;
房地产开发企业报名参与征收项目销售、履约良好的,给予信用奖励;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执行承诺的优惠、一房多卖等不良行为,进行信用惩戒。
需要注意的是,“购房资格证明”有效期6个月,《意见》执行到2022年12月31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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