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杭州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协调小组《关于实施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现将湖山壹品苑1幢、3幢、5幢销售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01 / 项目房源基本情况
本次预售项目为滨湖天地湖山壹品苑1幢、3幢、5幢,共3幢,房屋套数380套,总建筑面积45108.54平方米。房源装修情况为☒精装☑毛坯。高层约89方户型192套、约130方户型64套、约139方户型60套、约167方户型60套、约245方户型2套、约315方户型2套,均价约22061元/平方米。
02 / 购房意向登记条件
不设条件。
03 / 高层次人才家庭和无房家庭优先政策
本次项目将提供不超过总房源量15%比例的房源供高层次人才家庭优先摇号。
本次项目将提供总房源量50%比例的房源,供“无房家庭”优先摇号,贷款事宜按照银行和公积金信贷政策执行。
高层次人才家庭是指:经杭州市分类认定的B、C、D、E类人才及符合条件的相应层次人才。自2021年1月27日起,高层次人才转让本市限购范围内住房的,须在本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记录满3年方可享受高层次人才优先购房。
高层次人才家庭必须以高层次人才本人为主购房人申请;高层次人才家庭以报名当日人才证是否有效来认定是否为人才,报名截止日后生效的人才证不能认定为高层次人才家庭;在办理商品住房项目公证摇号结果备案时,房管部门对高层次人才的优购资格将再次进行核查,如果届时人才证已失效且未续期的,取消人才购买该套房资格。
无房家庭是指:在我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不含未婚、2018年4月4日后离异单身以及2018年4月4日后因自有住房交易产生的“无房家庭”。其中,30周岁以上未婚单身且在本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记录的购房人和离异单身满3年且在本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记录满3年的购房人,可认定为无房家庭;2018年4月4日后转让本市限购范围内住房的,在本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记录满3年,可认定为无房家庭;户籍所在地属于我市非限购范围内的购房家庭,还需同时在其户籍所在地无自有住房。
购房意向登记人申请“无房家庭”资格时,应如实申报,确保提交资料和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优先摇号资格。
04 / 登记方式
为了购房意向登记阶段的安全、有序,并提升客户满意度,本项目购房意向登记采取线上登记方式。采用杭州博采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发的登记系统,通过公司官方微信内置的“线上登记”进行购房意向登记。关注并登录杭州滨湖天地项目官方微信公众号“杭州滨湖天地”,点击公众号底部菜单栏“线上登记”进入意向登记界面,阅读声明后点击“同意”开始填写购房人基础信息并上传相关资料提交审核。
审核完毕后,将以短信提醒的形式告知客户提交资料是否审核通过。成功通过审核者可在“线上登记页面”中查看登记编号。
线上购房意向登记是本批房源销售过程中唯一的登记方式。线上登记期间,本项目提供电话及现场咨询服务。
咨询电话:0571-63839999。
现场咨询地址:临安区青龙路与琴海路交接处。
咨询时间:2021年3月2日9点整起至2021年3月4日18点整止。
05 / 登记起止时间
自本项目领取商品住房预售许可证次日起3日内,即2021年3月2日9点整起至2021年3月4日18点整止接受线上登记。
在以上登记时间内已提交资料审核,但因资料不符或缺失等原因未通过审核者,公司允许该部分客户在2021年3月5日16时前重新提交资料审核。
1.请勿重复报名,若最终数据查看时发现存在重复报名情况的,将取消意向登记摇号及选房资格。
2.由于可能在线登记人数较多,如出现系统卡顿等现象,敬请谅解。
06 / 购房意向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1.购房意向登记人及家庭成员(含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2.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及各家庭成员个人页复印件(核对原件),或户籍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3.婚姻证明复印件(未婚不需要),即婚内须提供结婚证复印件(核对原件)、离异须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复印件(核对原件);
4.申报“无房家庭”另须提供以家庭为单位(含未成年子女)的同时在杭州市限购范围内及临安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的住房情况查询记录原件,桐庐县、建德市、淳安县户籍的购房家庭还须提供同时在其户籍所在地范围内无自有住房的住房情况查询记录原件(原件扫描件或者清晰完整原件照片上传);
5.高层次人才如有《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书》,需提供《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书》(原件扫描或者清晰完整原件照片上传);
6.选择按揭付款方式的客户须提供个人(单身成年人)或夫妻双方(已婚家庭)各自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打印的个人征信证明,个人征信报告可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网站(http://www.pbccrc.cn/ )查询,可提供复印件(核对原件),征信证明有效期为6个月,征信证明须符合中国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且符合银行的贷款政策,未提供者均视为选择一次性付款方式购房;
7. 人民币60万元现金存款证明(银行活期、定期存款证明或存折原件扫描件或者清晰完整原件照片上传)。
07 / 购房意向登记
1.购房意向登记需线上登记报名。每个家庭(包括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或非家庭成员共同认购一套房屋的仅能登记一次。登记完毕并审核通过后,我司将在官微的“线上购房意向登记系统”中出具电子回执单及“恭喜登记成功短信”作为登记凭证。
2.购房意向登记工作截止后,本公司将整理汇总所有意向登记人情况,形成《购房意向登记汇总表》在微信公众号“杭州滨湖天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意向登记结束次日9时00分起至18时00分止,公示期间接受异议,逾期不再受理。
3.《购房意向登记汇总表》经公示无异议的报送杭州市国立公证处进行公证。
08/ 摇号方式
意向客户登记数达到摇号条件的,由杭州市国立公证处确定时间、地点、组织实施公证摇号。
第一轮摇号:摇出高层次人才中选家庭(57户),但不确定选房顺序;
第二轮摇号:第一轮未中选的高层次人才家庭与其他经认定的“无房家庭”一起参加摇号,摇出第二轮“中选家庭”(190户),也不确定选房顺序;
第三轮摇号:第一、二轮未中选的高层次人才家庭、无房家庭与非其他家庭共同摇号,摇出第三轮中选家庭和轮候选房顺序;
第四轮摇号:对所有第一轮、第二轮和第三轮摇号中选的家庭一起组织摇号,摇出选房顺序号。
登记家庭可以通过杭州市国立公证处网站(http://www.hz-notary.com/)或关注微信公众号“杭州国立公证资讯”及时了解摇号结果。
经公证的摇号结果将在销售现场及微信公众号“杭州滨湖天地”进行公示。
09 / 选房方案
本公司根据《关于实施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选房方案。具体时间、地点及选房细则将另行通知。
10 / 其他公示事项
购房家庭需于成功选房后收到开发商签约通知签约之日起(通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通知、短信通知、微信通知、私信等方式)3日内,按照银行信贷政策支付相应的首付款,一次性付款的购房家庭需付清全部房款,如无法按期付款的,视为放弃购买,本公司有权将房屋另行出售。
11 / 监督投诉
在本登记活动中发现有违反《关于实施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工作的通知》规定事宜的,可向本项目受托公证机构或其他相关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杭州临安滨湖新天地投资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571-63839999
2021年3月1日
该销售公示方案为我司在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及杭州市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同指导下根据《通知》精神拟订;本项目推广名为“滨湖天地·湖山壹品苑”,核准地名为“湖山壹品苑”;开发商:杭州临安滨湖新天地投资有限公司。预售许可证号:临售许字(2021)第ZJ00153号、临售许字(2021)第ZJ00154号、临售许字(2021)第ZJ00155号
滨湖天地销售展示中心地址:临安区青龙路与琴海路交接处
备注:
1、本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相关内容不排除因政府政策相关规划、规定及开发商未能控制的原因而发生变化,本公司保留对宣传资料修改的权利,敬请留意最新资料。对项目周边环境、交通、商业及其他配套设施的介绍,旨在提供相关信息,不意味着本公司对此作出了承诺,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合同约定为准。
2、以上图片或来源于网络,如遇版权问题请联系作者删除。
3、本项目推广名为:滨湖天地,备案名为:湖山云台苑、云珀府、湖山壹品苑。
4、本项目预售证为:临售许字(2018)第00596号、临售许字(2018)第00597号、临售许字(2018)第00752号、临售许字(2019)第00213号。临售许字(2019)第00599号,临售许字(2019)第00600号、临售许字(2019)第00882号。临售许字(2020)第00577号、临售许字(2020)第00578号。临售许字(2021)第ZJ00004号、临售许字(2021)第ZJ00005号、临售许字(2021)第ZJ00153号、临售许字(2021)第ZJ00154号、临售许字(2021)第ZJ00155号。
5、开发商:杭州临安滨湖新天地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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