摇号:越秀招商云悦湾23、24、30、31、35、36、37#销售

来源:越秀云悦湾 2020-06-09 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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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杭州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协调小组《关于实施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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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房源基本情况

本次预售项目为越秀招商云悦湾23幢、24幢、30幢、31幢、35幢、36幢、37幢,可售房屋套数131套,建筑面积18,655.37平方米。高层23幢、24幢房源装修情况为全装修,其中约131方28套,约132方55套,约145方28套。约131-132m2房源均价40,257.79元/平方米,约145㎡房源均价40,700元/平方米;排屋30幢、31幢、35幢、36幢、37幢房源装修情况为毛坯,约174方13套,约187方3套,约200方4套,房源均价73,946.08元/平方米。

2

购房意向登记条件

符合我市住房限购政策规定的家庭。

3

高层次人才无房家庭和无房家庭优先政策

本次项目销售将提供不超过总房源量20%比例的房源供高层次人才无房家庭优先摇号。本次项目销售将提供总房源量10%比例的房源,供“无房家庭”优先摇号,贷款事宜按照银行和公积金信贷政策执行。

高层次人才是指:经杭州市分类认定的B、C、D、E类人才及符合条件的相应层次人才。

高层次人才家庭以报名当日人才证是否有效来认定是否为人才;在办理商品住房项目公证摇号结果备案时,房管部门对高层次人才的优购资格将再次进行核查,如果届时人才证已失效且未续期的,取消人才购买该套房资格。

无房家庭是指:同时在杭州市限购范围内及临安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的家庭,不含未婚、2018年4月4日后离异单身以及2018年4月4日后因自有住房交易产生的“无房家庭”,桐庐县、建德市、淳安县户籍的除符合以上条件外,还须同时在其户籍所在地范围内无自有住房。

购房意向登记人申请“无房家庭”资格时,应如实申报,确保提交资料和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摇号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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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上传起止时间

自本项目商品住房预售许可证领取当日起3日内,即2020年6月11日9时00分起至2020年6月13日20时00分止接受线上登记。

在以上登记时间内已提交资料审核,但因资料不符或缺失等原因未通过审核者,我司允许该部分客户在2020年6月14日18时00分前重新提交资料审核。

1、 请勿重复报名,若最终数据查重时发现存在重复报名情况的,将取消意向登记、摇号及选房资格;

2、 由于可能在线登记人数较多,如出现系统卡顿等现象,敬请谅解。

5

登记方式

为了购房意向登记阶段的安全、有序,并提升客户满意度,本次登记采用杭州筑家易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发的登记系统,通过我司官方微信内置的“越秀招商云悦湾线上登记系统”进行登记。关注项目官方微信公众号“越秀云悦湾”,点击公众号底部菜单栏“线上登记”或在公众号页面内发送关键词“线上登记”获取“线上登记页面”链接并点击进入意向登记界面,阅读声明后点击“同意”开始填写购房人基础信息并上传相关资料(资料详见第六条)提交审核。

审核完毕后,将以短信提醒的形式告知客户提交资料是否审核通过。成功通过审核者可在“线上登记页面”中查看登记编号。

线上购房意向登记是本批次房源销售过程中唯一的登记方式。在线上登记期间,本项目提供电话及现场咨询服务。咨询电话:0571-85880123。现场咨询地址:越秀云悦湾售楼处(江干区三官塘路与新塘路交叉口)。咨询时间:2020年6月11日9时00分至6月13日20时00分止。

越秀云悦湾官方微信公众号

6

购房意向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1.购房意向登记人及家庭成员(含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或者清晰完整原件照片); 

2.户口本首页及各家庭成员个人页(原件扫描件或者清晰完整原件照片),或户籍证明(原件扫描件或者清晰完整原件照片);

3.婚姻证明(未婚不需要),即婚内须提供结婚证(原件扫描件或者清晰完整原件照片)、离异须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原件扫描件或者清晰完整原件照片);

4.以家庭为单位(含未成年子女)的杭州住房情况查询证明原件扫描件或原件照片上传(临安、桐庐、建德、淳安户籍的购房家庭须同时提供户籍所在地住房情况查询证明和户籍所在地不动产登记查询证明原件扫描件或原件照片上传),30天内有效;

5.高层次人才如有《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书》,需提供《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书》(原件扫描件或者清晰完整原件照片)。

6.非杭州户籍不属于高层次人才家庭须提供近36个月内连续24个月社保或个税缴交证明原件扫描件或清晰完整原件照片上传(如有新政出台,以新政为准);

7.选择按揭付款方式的客户须提供个人(单身成年人)或夫妻双方(已婚家庭)各自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打印的个人征信证明,个人征信报告可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网站(http://www.pbccrc.cn/ )查询,原件扫描件或清晰完整原件照片上传,征信证明有效期为6个月,征信证明须符合中国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且符合银行的贷款政策,未提供者均视为选择一次性付款方式购房;

8. 验资证明:意向家庭需提供自上传提交资料日期前30天内购房人名下100万元现金存款证明(银行定期/活期存折或储蓄卡流水余额复印件)。若于公示日前未上传现金存款证明,将取消摇号及选房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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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意向登记

1. 购房意向登记家庭须自行线上登记,每个家庭(包括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或非家庭成员共同认购一套房屋的仅能登记一次。线上登记完毕并审核通过后,我司将通过短信发送意向登记编号作为登记凭证。

2. 购房意向登记工作截止后,本公司将整理汇总所有意向登记人情况,形成《购房意向登记汇总表》在销售现场及我司官方微信公众号“越秀云悦湾”进行公示,公示期为意向登记结束次日 9 时00分起至 18 时00分止,公示期间接受异议,逾期不再受理。

3.《购房意向登记汇总表》经公示无异议的报送杭州市国立公证处进行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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摇号方式

意向客户登记数达到摇号条件的,由杭州国立公证处确定时间、地点、组织实施公证摇号。

摇号方式:

第一轮,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无房家庭参与人才优先购房摇号,摇出“第一轮中选人才家庭”(即26户),如果登记人才数不足摇号房源数量的,全部中选,不确定选房顺序;

第二轮,第一轮未中选的高层次人才无房家庭与其他经认定的“无房家庭”一起参加摇号,摇出“第二轮中选家庭”(即14户),也不确定选房顺序;

第三轮,第一、二轮未中选人才无房家庭、无房家庭与其他家庭一起参加摇号,房源数量为前二轮摇号后的剩余房源,但不确定选房顺序,同时摇出未入围家庭的轮候选房顺序;

第四轮,对所有第一轮、第二轮和第三轮摇号中选的家庭一起组织摇号,摇出选房顺序号。

登记家庭可以通过杭州市国立公证处官方网站(https://www.hz-notary.com/ )或关注微信公众号“杭州市国立公证处”及时了解摇号结果。

经公证的摇号结果将在销售现场及微信公众号“越秀云悦湾”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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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房方案

1. 本公司根据《关于实施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选房方案,并由杭州市国立公证处对选房活动进行现场监督。具体选房时间、地点、选房规则将另行通知各入围家庭。 

2. 最终选房结果将于选房工作结束后次日09时00分起18时00分止,在销售现场进行公示。

3. 选房结果公示结束后2日内,由本公司将最终选房结果报房管部门进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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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公示事项

购房家庭需于成功选房当天支付定金5万元,收到开发商通知签约之日起(通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通知、私信、短信提醒等)3日内,按照银行信贷政策支付相应的首付款,一次性付款的购房家庭需付清全部房款,如无法按期付款的,视为放弃购买,本公司有权将房屋另行出售。(仅接受储蓄卡支付,不接受支付宝、信用卡、微信、现金等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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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

在本登记活动中发现有违反《关于实施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工作的通知》规定事宜的,可向本项目受托公证机构或其他相关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温馨提示

1、根据杭州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协调小组《关于实施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发现购房意向家庭提供虚假信息材料或恶意干扰公证摇号销售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购房资格,开发商有权单方面解除双方认购关系,且房管部门一年内不再受理其限购查档申请。涉及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根据人民银行规定,节假日期间的银行转账有单条最高限额,建议您在提前办理完成相应的资金证明材料。

3、建议客户前往周边银行网点获取资产证明,如客户有相关疑问,也可咨询现场销售服务人员,进行验资及线上登记操作。

4、购房人承诺:本次线上登记提交开发商所有资料均为真实信息,如有作假或不真实情况(如身份作假、上传PS处理过的图片等),开发商有权取消购房人登记摇号资格。

5、开发商承诺:本次收取的购房人资料仅为云悦湾本次摇号开盘所用,开发商对此次客户信息保密负责。如有信息泄露情况,请及时联系投诉热线:0571-85880123,如情节严重,将对涉事人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杭州盛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571-85880123

2020年6月9日

   发商:杭州盛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推广名“越秀招商·天悦江湾”,地名办核准案名“云悦湾”,杭售许字(2020)第000063号。本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涉及的图片、数据、文字描述或其他资料仅供参考,对项目周边环境、交通、地铁、教育、商业及其他配套设施的介绍,旨在提供相关信息,不意味着本公司对此作出承诺。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以政府部门最终批准文件、图则、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相关内容如有更新,请以最新资料为准。以上面积均为建筑面积约。本宣传资料部分素材源于网络。其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如原作者表明其身份并要求本公司停止使用该素材的,请及时与本公司联系。文中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 制作日期:2020年6月9日,有效期至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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