摇号:首开东城金茂府15、16、17幢销售公示方案

来源:金茂杭州 2019-11-01 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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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公示方案
根据杭州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协调小组《关于实施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1项目房源基本情况
本次预售项目为首开东城金茂府15幢、16幢、17幢,共3幢,房屋套数97套,建筑面积13186.03平方米。房源装修情况为√精装□毛坯,房源均价46812元/平方米,其中装修标准4500元/平方米。
2购房意向登记条件
符合我市住房限购政策规定的家庭。
3无房家庭优先政策
本次项目销售将提供总房源量20%比例的房源,供“无房家庭”优先摇号,贷款事宜按照银行和公积金信贷政策执行。
无房家庭是指:在我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的家庭,不含未婚、2018年4月4日后离异单身以及2018年4月4日后因自有住房交易产生的“无房家庭”。
购房意向登记人申请“无房家庭”资格时,应如实申报,确保提交资料和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优先摇号资格。
4登记起止时间
自本项目领取商品住房预售许可证当日即2019年11月4日9时0分起至2019年11月6日18时0分止。(如登记报名客户需要增补资料、修改信息,可在2019年11月7日9时0分至2019年11月7日18时0分进行增加资料、修改信息)。
5登记地点
现场登记地点为:杭州市江干区源聚路与明石路交汇处(首开东城金茂府售楼部)。
6购房意向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1.购房意向登记人及家庭成员(含未成年子女)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2.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和各家庭成员个人页复印件(核对原件),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购房还须提供近36个月内连续24个月(含)以上社保或个税缴纳证明(若有新政出台,则以新政为准);
3.婚姻证明复印件(未婚不需要),离异须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复印件(核对原件);
4.以家庭为单位(含未成年子女)的杭州住房情况查询证明原件(临安、桐庐、建德、淳安户籍的购房家庭须同时提供户籍所在地住房情况查询证明原件);
5.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查询打印的有效期6个月内的征信报告复印件(核对原件)。一次性付款客户,75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无需提供个人征信报告;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官网:https://ipcrs.pbccrc.org.cn/
6.资金冻结证明:购房意向家庭可在各银行线上、线下办理资金冻结证明:线上资金冻结银行有工商银行钱江支行、建设银行之江支行、农业银行下沙支行、招商银行杭州分行。线下资金冻结银行指杭州市区范围内的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的线下营业网点,并根据征信审核情况在该银行冻结存款不少于人民币150万元,并提供具有“首开东城金茂府”字样的指定银行账户余额复印件(核对原件),存期从登记日起,至开发商摇号房源公示结束后。若于公示结束日前存款余额低于要求资金冻结的存款金额,将取消摇号及选房资格。
温馨提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节假日期间的银行转账有单笔最高限额,建议您于工作日期间提前办理完成相应的资金冻结证明材料。
7购房意向登记
1.购房意向登记家庭需填写《认购申请表》(见附件),每个家庭(包括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或非家庭成员共同认购一套房屋的仅能登记一次。登记完毕后,本公司将出具书面回执作为登记凭证。
2.购房意向登记工作截止后,本公司将整理汇总所有意向登记人情况,形成《购房意向登记汇总表》在销售现场进行公示,公示期间:2019年11月8日9时0分起至2019年11月8日18时0分止。
3.《购房意向登记汇总表》经公示无异议的报送杭州市国立公证处(公证机构)进行公证。
8摇号方式
杭州市国立公证处确定时间、地点、组织实施公证摇号。
首轮摇号(中签摇号):根据本方案第三条规定的比例,摇出“无房家庭”优先入围户数(即19户),但不确定选房顺序;
第二轮摇号(中签摇号):首轮摇号未入围的无房家庭与非无房家庭共同摇号,摇出剩余入围户数(即78户),但不确定选房顺序;考虑到前述入围者可能放弃购房资格,本轮同时在未入围的家庭中摇出补位的轮候顺序;
第三轮摇号(中签家庭摇号确定选房顺序):前两轮摇出的入围家庭共同摇号,摇出选房顺序号;
若中签家庭在选房过程中放弃选房(包括:1、明示放弃;2、选房后未当场与开发商签署《商品房认购协议》并按《商品房认购协议》约定支付相应款项)的,按补位轮候顺序进行选房(若有);
公证机构和本公司可邀请部分登记家庭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加本次摇号活动。
经公证的摇号结果将在规定场所进行公示。
9选房方案
1.本公司根据《关于实施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选房方案,并邀请杭州国立公证处进行公证。具体时间、地点及选房规则将另行通知各入围家庭;
2.最终选房结果将于选房工作日结束后次日9:00-18:00,在销售现场进行公示;
3.选房结果公示结束后2日内,由本公司将最终选房结果报房管部门进行备案。
10其他公示事项
购房家庭需于《商品房认购协议》后5日内,按照银行信贷政策支付相应的首付款,如无法按期付款的,按《商品房认购协议》的约定处理。
11监督投诉
在本登记活动中发现有违反《关于实施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工作的通知》规定事宜的,可向本项目受托公证机构或其他相关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兴茂置业(杭州)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571-88860888
2019年11月1日
本项目推广名为“首开东城金茂府”,备案名为“盛茂府”。本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不排除因政府相关规划、规定及开发商未能控制的原因而发生变化,敬请留意最新资料。对项目周边环境、交通、教育(具体入学条件以当年教育部门公告为准)、商业及其他配套设施的介绍,旨在提供相关信息,不意味着本公司对此作出任何承诺,买卖双方权利义务以合同约定为准。本次选房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选房时成交价仅为房价,不含办理房屋产权证等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为保障客户的合法权益,请客户在认购前详细阅读本须知,以免误解。若有任何疑问,请致电0571-88860888。
预售证号:杭售许字(2019)第000112号,本资料发布于2019年11月1日,敬请留意最新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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