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常州市自然资源局和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就不动产登记、纳税人缴税信息深入共享进一步达成共识。市自然资源局和市税务局分管负责同志完成了签约,标志着机构改革后常州市在市级层面实现不动产登记与税收信息共享有了新的突破,并推动自然资源部门与税务部门的全面信息共享协作踏上新的台阶。
签约后,市自然资源局与市税务局围绕“互联网+政务服务”、精简办事材料、减轻群众负担,以地控税和以税节地业务合作等方面,进一步就不动产登记、土地出让和耕地占用等信息与税收信息互联互通问题进行了座谈交流,明确双方将共同积极遵守税总发〔2018〕47号《国家税务总局 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部门合作减轻群众负担提高便民利用服务水平的通知》及苏税发〔2018〕71号转发文件要求,认真执行财政部、税务总局和自然资源部等五部委发布的《耕地占用税实施办法》,搭建协作共享平台,加强部门信息互通,推进数据智能应用,完善部门间常态化工作配合机制。
此次签约,改变了以往税务部门与市四个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分中心)分散对接信息的状态,且改变了部分辖市、区只有信息输出没有信息输入的状态,相关数据将统一整合后实时共享,真正互联互通。今后,已通过数据共享获取信息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和税务部门将不再要求当事人提交家庭住房套数、契税完税凭证等证明材料,不动产登记和税务服务将更便捷高效。双方还将推进不动产代码信息的共享及集成利用工作,促进土地节约利用和加强税收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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