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杭州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协调小组《关于实施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房源基本情况
本次预售项目为杭州市富阳区银湖街道万通路58号九龙仓·雍景山城碧涵轩2号、3号楼),共2幢,房屋套数176套(其中98㎡户型高层88套,110㎡户型高层44套,127㎡户型高层44套),建筑面积19011.13平方米。房源装修情况为毛坯,房源均价13200元/平方米。
本项目限售房源共 0 套,本项目可售房源清单附后。
二、购房意向登记条件
符合我市住房限购政策规定的家庭。
三、无房家庭优先政策
本次项目销售将提供总房源量20%比例的房源即35套,供“无房家庭”优先摇号,贷款事宜按照银行和公积金信贷政策执行。
无房家庭是指:在我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的家庭,不含未婚、2018年4月4日后离异单身以及2018年4月4日后因自有住房交易产生的“无房家庭”。
购房意向登记人申请“无房家庭”资格时,应如实申报,确保提交资料和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优先摇号资格。
四、登记起止时间
自本项目领取商品住房预售许可证次日起4日内,即2018年11月8日9时00分至2018年11月11日至18时0分止。
在以上登记时间内已提交资料审核,但因资料不符或缺失等原因未通过审核者,我司允许该部分客户2018年11月12日18点前重新提交资料审核。
五、登记方式
为了购房意向登记阶段的安全、有序,并提升客户满意度。本项目购房意向登记采取线上登记方式。通过我司官方微信内置的“线上登记系统”进行购房意向登记。关注并登陆微信公众号“九龙仓雍景山”( yongjingshan )。依次点击“开盘须知”、“线上登记系统”按钮进入本项目“线上登记系统”。进入系统并成功登陆后,填写购房人基础信息并上传相关资料的原件扫描件(详见第六条)并提交审核。审核完毕后,将以短信提醒的形式告知客户提交资料是否审核通过。
线上购房意向登记是本批次房源销售过程中唯一的登记方式,在线上登记期间,本项目提供电话及现场咨询服务。咨询电话:0571-63106666。现场咨询地址:杭州市富阳区银湖街道万通路58号九龙仓·雍景山城销售展示中心(闲祝路与向阳路交叉口附近)。咨询时间:2018年11月8日至11月12日,每日9时00分起至18时00分。
六、购房意向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1.购房意向登记人及家庭成员(含未成年子女)身份证明原件正反面彩色扫描件或原件拍照上传;
2.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复印件及各家庭成员个人页原件扫描件或原件照片上传;
3.婚姻证明原件扫描件或原件照片上传(未婚不需要,离异须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原件扫描件或原件照片上传);
4.以家庭为单位(含未成年子女)的杭州住房情况查询证明原件扫描件或原件照片上传(临安、桐庐、建德、淳安户籍的购房家庭须同时提供户籍所在地住房情况查询证明原件扫描件或原件照片上传),证明需在查询有效期内;
5.非杭州户籍客户需提供近36个月内连续24个月社保或个税缴纳证明原件扫描件或原件照片上传(如有新政策出台,以新政策为准);
6.按揭客户需提供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打印的个人征信证明扫描件(若已婚需提供夫妻双方征信),有效期为6个月;客户可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网站(http://www.pbccrc.org.cn/)查询个人征信报告,未提供者均视为按照一次性付款方式购买;
7、验资证明:购房意向家庭可自行选择银行,根据征信情况在该银行开设个人账户,存入相应现金存款,并提供银行账户纸质存款证明或余额证明(根据最新住房贷款政策要求:无房且无贷款记录的客户,存款金额为40万;已拥有一套住房,或无住房但有住房贷款记录的客户,存款金额为80万;一次性付款的客户,存款金额为130万)。
七、购房意向登记
1.购房意向登记需线上登记报名,每个家庭(包括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或非家庭成员共同认购一套房屋的仅能登记一次。线上登记完毕并审核通过后,我司将通过短信发送意向登记编号作为登记凭证。(摇号成功后,不得更名、不得增减名)。
2.购房意向登记工作截止后,本公司将整理汇总所有意向登记人情况,形成《购房意向登记汇总表》在销售现场及我司官方微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登记结束次日9时00分至18时00分。(公示期间接受异议,逾期不再受理)
3.《购房意向登记汇总表》经公示无异议的报送杭州市国立公证处(公证机构)进行公证。
八、摇号方式
杭州国立公证处确定时间、地点,组织实施公证摇号。
首轮摇号:根据本方案第三条规定的比例,优先摇出“无房家庭”入围户数(即35户),但不确定顺序;
第二轮摇号:首轮摇号未入围的无房家庭与非无房家庭共同摇号,摇出剩余入围户数(即141户),但不确定选房顺序。同时摇出未入围家庭的轮候顺序;
第三轮摇号:“对一轮入围家庭”和“第二轮入围家庭”进行统一摇号,摇出选房顺序号;
经公证的摇号结果将在规定场所进行公示。
九、选房方案
1.本公司根据《关于实施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选房方案,并由国立公证处对选房活动进行现场监督。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选房结果公示结束后2日内,由本公司将最终选房结果报房管部门进行备案。
十、监督投诉
在本登记活动中发现有违反《关于实施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工作的通知》规定事宜的,可向本项目受托公证机构或其他相关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公司名称:富汇房地产开发(富阳)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571-63106666
2018年11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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